[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更多

14岁少女遭强奸后怕给父母丢脸暂宿强奸犯家

发布时间: 2012-12-11 10:38   来源: 广州日报   进入电子报

  刚刚年满14周岁的女孩小然被父亲的前同事强奸,因害怕此事给父母丢脸,小然竟收拾衣服搬到了强奸犯家中居住。昨日,记者从广州中院获悉,强奸犯王某已被该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王某今年29岁,是广东兴宁人,只有初中文化,2005年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0年上半年,王某曾在广州一货运公司做搬运工,与小然的父亲是同事。其间,小然的母亲就留意到王某对小然色迷迷的。

  2010年6月,王某还曾来到小然家,向小然求婚,小然的父亲知道后还打电话警告王某。

  谁知,当年10月15日下午4时许,外出接妹妹放学的小然在货运场碰到了骑着摩托车的王某。王某强行将小然拉上车带回家中,将小然强奸。之后,王某叫小然把行李搬到他住的地方来。被强暴后,小然很害怕,她很担心被强奸的事被父母知道给他们丢脸,想报警,但又觉得这样更丢脸,于是便想将自己的行李先搬到王某家,以此躲开父母。

  一审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他称自己与小然是恋爱关系,发生性关系是双方自愿的。但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这个说法只有他的单方辩解,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马伟峰)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李欢)
关键词:强奸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