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村官,涉嫌吞下巨款1537万元。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天河区车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车陂公司”)原党总支书记苏礼江、原党总支副书记王金尧分别受贿350万元、440万元,被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刑5年6个月、6年。据悉,该案另一村官涉嫌受贿目前尚未判决。
据证人苏某朗称,2010年,其听说政府要征用广州市车陂村广氮及周边地块,而其与另两人郝某健、郝某锦承租的30亩地块也纳入征地范围。
“如果按照当时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最多补偿1000到1300元。”后来,郝某健通过村公司领导马成佳帮忙把那些无报建和无宅基地证的仓库建筑搞成有证的标准来补偿。“如果按照有证标准计算,那补偿款就会大大提高,但是要求我们将最后拿到手的补偿款总额的30%来感谢他。”
到后来,5700多平方米的无证仓库等建筑物果然按有证的标准来补偿。2011年的四、五月份,“听说补偿款已到了村公司账上,因此我们就按照要求和程序开始向村公司来申领,但是有些承租户的补偿款陆续都支付了,而我们的这1188万多元的支付单据迟迟都不见审批下来,原来是村公司董事长王金尧没有最后签名同意。”
苏某朗称,为此,他们一起与车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王金尧在大头农庄饭店吃饭。之后,郝某健说王金尧提出要求按领到手总额的10%给他好处费,取整也即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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