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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派督导组赴浙指导死猪处置工作 要求各地加强防疫

发布时间: 2013-03-14 21:20   来源: 新华网   进入电子报

  新华网北京3月14日电(记者董峻)国家首席兽医师于康震14日带领农业部督导组赴浙江督促指导地方科学开展处置死猪工作。

  农业部新闻办有关负责人说,黄浦江及上游水域死猪漂浮事件发生后,农业部高度关注,并迅速派出调查组赴浙江、上海实地了解情况,督导、协调处置工作。

  同时,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畜牧兽医部门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防止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严格监督做好检疫不合格动物、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严防病死动物进入市场。

  另据中国网

  农业部:不按照规定处置病死动物尸体将被处罚

  中国网3月14日讯据农业部网站消息,农业部办公厅1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日常监督检查,各地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不按照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动物尸体,以及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责令无害化处理,同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通知全文如下: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

  (农办医[201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近期,新闻媒体曝光上海黄浦江松江段及上游水域漂浮死猪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各地要结合春防工作,切实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快集中免疫进度,确保免疫质量;认真落实疫情监测报告、消毒、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强化应急防控机制,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同时,统筹做好仔猪流行性腹泻、猪圆环病毒病等常见多发病防控,加强技术指导,突出防控重点,严格卫生防疫制度,有效防控动物疫病。

  二、监督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日常监督检查,完善监管记录,发现养殖场(户)饲养动物数量不明原因减少的,要及时调查。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不按照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和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动物尸体,以及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责令无害化处理,同时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严格落实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经费。2011年7月,国家出台政策,对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养殖者,用好该项政策,发挥其在推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研究治本之策,抓好源头监管,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随意抛弃病死动物事件发生。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通过发放宣传册、明白纸等形式,加强对养殖场(户)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动物养殖和疫病防控技术以及无害化处理方法等的培训力度,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本文来源:新华网 编辑:李琛)
关键词:死猪;农业部;黄浦江死猪;检疫;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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