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案犯家属多年来一直四处上访,为子“申冤”,这份申诉书中征集了近800个村民的手印。
十余年中,为黄志强等4人奔走申诉的都是他们年迈的父母,如今各家都生活困窘。京华时报记者雷军摄
“绿宝超市的老板是我杀的。”说完这句话后,方林崽立即被几名便衣捂住嘴带走了。时隔一年半,江西景德镇乐平市中店村的黄彩华仍然对这一幕记忆深刻。
今年10月30日,方林崽在开庭时再次重复了这句话,但他拒绝在不公开审理环境下吐露更多细节。2004年以来,乐平发生十余女性被侵害、4人死亡系列案,48岁的方林崽被控为犯罪嫌疑人。然而,绿宝超市老板被杀案早在2002年即已告破,4名被告人被判死缓,已服刑十余年。
谁是真凶?
京华时报记者雷军
1
系列侵害女性案告破
杀人嫌犯交代案中案
村民们很难相信方林崽是犯下累累罪行的凶手。而警方通报,方林崽不定期会冒出强烈的作案冲动,异常兴奋到无法控制。
中店村位于乐平市南郊,有近五千人口。村民们很难相信方林崽是犯下累累罪行的凶手,他已经有了两个孙子,四世同堂,家庭幸福。作为一名泥瓦工,肯下苦力的方林崽早早便盖好了3层小楼。
邻居们甚至给了他“活雷锋”的称号。方林崽个子不高,只有1.60米,但脑子灵活、肯钻研,不仅盖房子的手艺好,还会修各种家电、农具。遇到难题,村民们习惯想到方林崽,而为人老实的方总是有求必应。
当然,村民们承认,方林崽沉默寡言,没有人知道他内心的故事。他不喝酒,不打牌,闲下来时,他喜欢蹲在弟弟家商店门口抽烟。
2011年12月4日深夜,方林崽因劫持一名三轮车女司机被抓获。21天后,乐平警方即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8年来针对女性的20余起绑架、强奸、猥亵、抢劫、杀人系列案件告破。
警方通报称,方林崽当夜将女司机劫持至市郊附近山上,并向家属索要1万元。在拿到8500元逃离现场后,女司机的丈夫报警,方林崽随后被人赃俱获,警方当场从其身上搜出“一把短斧、一把自制的匕首、两根绳子、3根烟蒂以及现金8500元”。方林崽最开始谎称是欲行偷窃,但经过连续审讯,在见家人的要求得到满足后,方林崽交代了全部罪行,包括一起未报警的命案。
系列侵害女性案在乐平影响巨大,受害者既有五六十岁的老妪、也有十余岁的幼女,一度女性夜间都不敢单独出门。警方多方调查后得知,歹徒习惯携带绳子、斧子和尖刀3种作案工具,趁人不备时用绳子从背后勒住受害者颈部,致受害者昏迷后实施强奸或猥亵,如遇反抗,则用斧头或尖刀杀害,手段极其残忍。
然而,由于歹徒反侦查能力极强,绝大多数案发现场未留下有价值的线索,有的甚至毫无痕迹。且歹徒作案周期较长,一年作案一至两起后长期蛰伏不动,作案地点均在少有人涉足的市郊、乡村。
在巨大的压力下,乐平警方首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被判过刑、疑有变态行为的本地人,为此调查了所有乐平籍的劳改服役人员名单,累计达2970名;2009年下半年,乐平开展了一次为期3个月的命案侦破和命案逃犯缉捕大会战,将该系列案件列为重中之重攻坚,但在排查了3万人后仍未取得突破性进展。
方林崽1982年曾因盗窃被判刑4年半,但警方的排查轻易地绕开了他。乐平警方在通气会上解释,方林崽身材单薄,自小就被人欺负。成年后开始以蹬黄包车为生,又自我感觉屡屡被人欺负。为寻找心理平衡,最终选择以侵害女性方式找回自尊。不定期会冒出强烈的作案冲动,异常兴奋到无法控制。每每这时,他便带上斧头、匕首、绳子到市郊游荡,随机选择目标,逮谁算谁。
大案已破,方林崽却迟迟未能开庭受审。很快就有消息从管教干部等处传来,方林崽向警方交代,他2000年5月23日还犯过一起命案。而那个案件2006年就已经终审判决,5名罪犯除1人在逃外,其他的已在牢里坐了十几年。
2
5·24杀人案曾轰动一时
4名被告人被判死缓
被告人一再在庭审中集体翻供,前后有20多名律师参与其中,均做无罪辩护。
方林崽所言的命案,即是当年轰动一时的“5·24杀人案”。虽然事隔多年,却并未随中店村的城市化变迁而被遗忘。
现在,中店村村北已立起了一片楼房,还挖出了美丽的人工湖。而过去,这里是乐平有名的湿地“无天底”,有稻田和小河,附近就是登高山。
2000年5月24日清晨,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的尸体在“无天底”田间被发现,现场还有其女人郝强带血的发夹、上衣、高跟鞋等物。黄全正记得很清楚,当天儿子黄志强和村里人一起去现场看热闹,中午在岳父家吃饭,还有声有色地分析,这肯定是情杀。
这个案子破得十分艰难,直到两年之后,黄志强和同村的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相继被捕,他们和在逃的汪深兵一同被控为凶手。法院判决书认定,2000年5月23日晚,黄志强等5人携带凶器伺机作案。当晚23时许,他们在“无天底”田间小路上发现蒋泽才、郝强,便上前索要钱财。蒋泽才不从,争执中汪深兵一刀砍在蒋头部,郝强见状逃走,汪深兵便去追赶。其余4人各持凶器朝蒋头部、身上乱砍,致使蒋当场死亡。程发根从蒋身上搜出5000元、手机等物。“随即5人先后对郝强进行轮奸。为灭口,程发根又找来绳子勒郝强颈部,其余4人按住郝强,将郝强勒死,后抬到附近树林掩埋。为灭迹,次日中午,5人抽签决定顺序后依次持刀将郝强碎尸,并将尸块装入塑料袋各自拎走四处抛散。”
由于黄志强等4人一再在庭审中集体翻供,此案曾被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4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提起公诉后,该案即引起普遍关注,前后有20多名律师参与其中,均做无罪辩护。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4人死刑;上诉后,江西省高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4人口供前后有明显不一致之处,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重审后,景德镇中院仍维持原判,4人继续上诉。
2006年5月31日,江西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原判对4人所犯罪行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鉴于本案具体情况”,改判4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至于何为“具体情况”,终审判决未加说明。当时,黄全正觉得天都塌了。但他坚信儿子不会杀人,将卖房卖地所得全部请了律师,四处鸣冤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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