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多元供暖费欠了8年
居民供热费收缴率仅3成
市热力集团被欠账超亿元
目前正是各供热单位收费的高峰期,也是成千上万供暖收费员一年当中最辛苦的日子。截至今天,距离本采暖季12月31日的供热费缴纳最后期限还有不到1个月的时间,但目前居民供热费收缴率仅有3成。而近年来,仅市热力集团一家供热单位的供暖欠费就已经超过亿元,其中不乏1000多元欠了8年的例子。
现场
芳群园3区23号楼
72户居民56户欠费
收费员:25户只敲开10户
起早贪黑、吃闭门羹、挨骂、遭白眼……对于供暖收费员来说,个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自己知道。昨天上午,记者跟随收费员李彦岭走进了丰台区芳群园3区23号楼。这是一栋“欠费大户”,总共72户居民有56户欠缴热费,其中欠费长达8年的就有40户,最少也欠了1000多元。自从市热力集团接管了这栋楼的供热系统,在欠费的情况下热力站正常供热,收费员定期上门催缴,但收效甚微。李彦岭深知这是一份难啃的“骨头”,但是再难也要硬着头皮上,他一鼓作气上了楼。
抱着一摞账本,李彦岭微笑着敲开了顶层一户居民的门,并大声说明来意。女主人开了门:“暖气费?交不了。”说话人面无表情,也没有打开防盗门的意思。李彦岭把手里的账本递到女主人眼前,希望她隔着防盗门能看到上面欠费8年的数据。“您看能不能先交个一两年的,我们这都亏损运营呢。”李彦岭尝试让步。“跟你说了交不了,我们这房还没过户,我要是交了找谁报销去啊?”防盗门里,男主人也露了面,光着脚穿着短裤,家里暖和着呢。
曾经做过销售的李彦岭搜刮着脑子里的词汇:“您看我们这大冷天的也不容易,您家里也挺暖和的,我一个月就挣一千多,您也理解理解我们。”这个40来岁的大男人不得不打出同情牌,“您享受着我们提供的热,就应该缴费啊。”“没什么好说的,交不了就是交不了,你说什么也没用。”男主人坚决表示不交,还提高了声调,说话的时候食指不断地指向李彦岭的鼻子。气氛有些僵持,最终还是李彦岭“败”下阵来,“那咱再沟通吧,您给我留个联系方式吧。”“我没电话,到时再说吧。”门“啪”地被关上了。
也许是和楼上这位住户沟通的声音有些大,直接导致李彦岭在楼下吃了闭门羹。原来,楼下居民听到楼上的谈话声曾开门探头查看,但当李彦岭来到这户居民家敲门时,却怎么也敲不开门了。这种拒不开门的情况太常见,李彦岭无奈地摇摇头,换一家继续,但迎接他的基本上都是失败。有的住户很直白地说,生活困难没钱交;有的说自己不是房主,要和家人商量,理由是五花八门,但没有一户痛快答应缴费。
记者粗略统计了一下,1个小时的时间里,李彦岭共前往25户居民家中收取供暖费,只有10户居民露了脸开门,但有9户隔着防盗门说话,只有1户居民把李彦岭和记者请进了家。有的住户明明屋里有人,却假装没听见李彦岭的敲门声和说话声。
为啥不交
“欠费”成了矛盾发泄口
尽管目前全市有成千上万李彦岭这样的供暖收费员奔波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催缴热费,但收缴率并不高,其中还有很多欠账多年的“老赖”。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分析,热费欠缴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因为单位自身困难、产权变更造成欠费;有的是因为企业破产、改制、重组而下岗、买断工龄导致欠费;有的是由于拆迁户或农民“上楼”引发欠费纠纷;还有的则是代收热费的物业单位恶意欠费。
“有时候,很多原本跟供热无关的矛盾都被转移到了供热身上,让供热费成了发泄出口,当了挡箭牌。”一位业内人士这样告诉记者。
谁不愿交
玉海园 世桥国贸
供暖欠费长达7年
物业欠费非法收取位居第一
对于本市最大的供热单位市热力集团来说,热费的欠缴一直是困扰企业的难题,历年的陈欠数目非常可观,近年来的累计欠费就已经超过了1亿元。为此,热力集团专门成立了欠费清缴中心,理顺集团的热费陈欠情况。
相关负责人表示,欠费中,物业公司代收热费恶意拖欠以及非法收取热费位居第一大类,而这种“恶意欠费”和“非法收取”就是物业单位在大多数业主并不知道供暖费应该交与谁的情况下,假借供热单位的名义来收取。像海淀玉泉路附近的玉海园小区,7年拖欠热费累计达4000多万元;朝阳双井的世桥国贸小区,1000多万元的供暖费已欠了7年。这两家都是热力集团的欠费大户,也都属于非法收取热费。
记者了解到,每年供暖前,供暖企业需垫付大量资金买燃料、维修管线,如果居民不按时缴费或拖欠过多,供暖准备不充分,就无法保证供暖质量,这就形成“不缴费—供暖质量不好、供暖质量不好—不缴费”的恶性循环。副市长张延昆曾强调,要让居民家中暖起来,不得因为产权纠纷、物业纠纷而推诿、扯皮,要先解决供暖再分清责任。“但先行供热之后,留下的矛盾也必须抓紧解决,否则供热工作还可能面临中断。”热力集团负责人对此忧心不已。
对于这种恶意欠费,市供热办也表示,将联合建委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情节恶劣者将采取行政或司法手段予以处置。另外,供热办认为,解决欠费的有效途径除了法律途径外,供热单位也应当加强自身的服务水平。
逾期不缴须付违约金
不交咋办
欠热费不仅要缴,如果逾期还应当支付违约金。《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里写明: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用热人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供热人。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自次年1月1日起将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而且合同约定,逾期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标准计算。
不过,记者发现绝大部分居民对供热费的逾期违约金并不了解,热力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除非是经过法院判决,几乎没有用户逾期支付了供暖费后还缴纳了违约金。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热费的逾期违约金是在合同中约定的,并非强制执行,今后可能会考虑在地方性法规中有所体现。
本报记者 叶晓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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