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3月4日电(记者王橙澄、李惊亚)记者从贵阳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截至3月4日凌晨,贵阳“2·27”公交车放火案中6名遇难者遗体全部火化。
据介绍,由于“2·27”公交车放火案是一起刑事案件,目前正在依法办理中。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政府考虑到遇难者家庭实际困难,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案具体情况,就由应赔偿责任人承担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经与遇难者家属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按照每名遇难者60万元的标准,由云岩区人民政府一次性先行垫付。
2月27日12时37分,贵阳市一辆237路公交车在云岩区金阳南路突然发生燃烧,造成6人死亡,35人受伤。经公安机关侦破,犯罪嫌疑人苏某已于2月28日中午被抓获。目前,35名受伤乘客中已出院5人,其余30名伤者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病情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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