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更多

河南3名厅官被查 包括前开封市委书记刘长春(图)

发布时间: 2014-07-28 15:59:37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作者:  进入电子报

  刘长春

  毛志斌

  李新全

  核心提示:据中纪委网站消息,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委员刘长春等三名河南厅级官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刘长春曾于2006年12月至2011年5月担任开封市委书记。同时期任开封市长的周以忠因受贿,2014年初被判无期。

  原标题:河南三名厅官同日被调查 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中新网7月28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发布消息,包括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委员刘长春在内的三名厅级官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除了刘长春外,另外两名官员分别是河南警察学院院长毛志斌、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李新全。

  刘长春简历:

  男,1953年7月出生,汉族,山东烟台人,硕士研究生,1982年1月入党,1973年5月参加工作。

  1973.05—1975.08 河南省宜阳县韩城公社插队知青

  1975.08—1978.03 河南省洛阳矿山厂木工分厂工人

  1978.03—1982.01 河南洛阳农业机械学院机械一系机械专业学习

  1982.01—1982.07 河南省洛阳缝纫机厂技术员

  1982.07—1985.07 河南省洛阳郊区工农公社团委书记,党委秘书,党委副书记,工农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85.07—1989.04 河南省洛阳团市委书记

  1989.04—1992.05 河南省洛阳市郊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2.05—1993.05 河南省洛阳市郊区区委书记

  1993.05—1995.08 河南省洛阳市郊区区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5.08—1996.03 河南省许昌市委组织部部长(1993.09—1996.07 在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1996.03—1998.03 河南省许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8.03—2001.03 河南省许昌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1.03—2002.07 河南省许昌市委副书记

  2002.07—2002.08 河南省开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2.08—2006.12 河南省开封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12—2011.5 任河南省开封市委书记

  2011.6— 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委员

  毛志斌简历:

  毛志斌,男,1954年11月生,河南登封人。河南警察学院院长,教授。行政一级警监警衔。河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 河南警察法治研究所所长,兼任河南省警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郑州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河南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1年7月13日被任命为河南警察学院院长。

  李新全简历:

  李新全,男,1954年8月出生,河南上蔡人,汉族,中共党员,主持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全面工作,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局党组成员、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1975.10—1978.10 武汉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学习

  1978.10—1980.01 四川省军区独立一团参谋

  1980.01—1982.01 重庆警备区政治部干事

  1982.01—1985.08 驻马店地委宣传部干部、干事

  1985.08—1992.04 河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干部、主任科员、秘书

  1992.04—1995.12 河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副处级调研员(其间:1993.12—1996.01,在临颍县挂职锻炼任县委副书记)

  1995.12—1997.03 河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副处长

  1997.03—1998.11 河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处长

  1998.11—2000.12 河南省委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00.12—2005.11 河南省委宣传部网络处处长

  2005.11—2008.09 河南省委宣传部助理巡视员

  2008.09— 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成员、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刘郸)
关键词:刘长春;毛志斌;李新全;厅官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