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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滑县一村主任被曝涉嫌贪污10万元扶贫款

发布时间: 2014-08-16 11:22:06  来源: 法制日报  作者:  进入电子报

  河南省滑县既是产粮大县,也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在农业方面享受国家系列优惠政策。作为农村经济组织的带头人,村委会主任本应带领村民共同致富,但滑县城关镇西小庄村村委会主任兼村支书柴永安,却被村民举报贪污扶贫款、冒领国家粮食补贴、非法承包村集体土地。

  村民举报是否属实?记者前往滑县展开调查。

  村民质疑租地不交租金

  西小庄村距离滑县县城约5公里,全村仅有50多户280余人,耕地面积约1000亩。

  2003年5月,柴永安以自己名下“安阳市华联畜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租赁了西小庄村村东南的250亩土地种植葡萄。之后不久,柴永安担任西小庄村村委会主任。

  村民称,柴永安租赁这250亩土地已有10年,但大家没见他交过分文土地租赁费。2013年,有村民提出公开村务账目,柴永安不仅没有公开账目,反而称村里还欠他20余万元。

  村民想不通:柴永安把村里250亩地种了10年(其中60多亩地被柴包给外省人种药材),那可是全村四分之一的土地,他不交租金不说,怎么村里反倒欠他的钱了?

  2013年下半年,又到了西小庄村“五年一小动,十年一大动”调整土地的时间。村民们要求收回柴永安租赁的土地,被柴永安以“租期未到”拒绝。村民向镇政府反映情况,镇政府工作人员拿出一份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内部明电》告诉村民,“农村土地在法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以人地矛盾突出或村规民约为由调整土地”。

  村民不解:文件里说的“承包”和“租赁”是一个意思吗?柴永安是租种原属于村民各家各户承包经营的土地,签订的也是租赁合同,租赁的土地也适用“三十年不变”的政策吗?

  “鸳鸯合同”背后藏猫腻

  面对村民的质疑,柴永安拿出了2003年5月21日与村委会签订的租期2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不过,村民对这份未经过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只有时任村主任刘中义(实际姓名刘连中)签字和村委会公章的合同(以下称合同一)不予认可。

  柴永安又拿出另一份合同,这份土地租赁合同有附表,签订日期同样是2003年5月21日,不同的是还有全村50多人的签字和手印。村民看了这份合同后大吃一惊:这份合同(以下称合同二)上的签名不是自己的手笔,而且租赁期限竟然是30年。

  采访中,代表西小庄村委签订了合同一的刘中义告诉记者,当时,虽然他是村主任,但村里的工作实际上由身为村委班子成员的柴永安主持。村委会公章在柴永安手里,合同上的公章是柴永安盖上去的。而且,柴永安当时说,签这份合同是为了给村里跑项目,合同签了就能为村里争取到200万元的项目投资。他一想,这也是为村里办好事,于是就在合同上面签了名。

  代表西小庄各农户签订合同二的贺永安等6人则称,当时柴永安告诉他们,签合同只是为了跑贷款,拿去给银行看的。

  柴永安告诉记者,合同二的确是假的。“当时是为了向银行贷款,先拿去了合同一,银行说租期20年不给贷,30年可以,回来后我就做了一份租期30年的合同。后来银行又说没有抵押不给贷,这事最后也没办成。”柴永安说,合同一是真实有效的,这份合同虽然没有经过村民大会表决,但几个村民代表是知道的,村主任刘中义签章就代表了村委会,“也不可能把村民一个个叫来签字啊”。他否认公章是自己盖的。

  在村民一次次举报后,城关镇政府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签订合同时没有召开村民会议,只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但无会议记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将村集体所有的两三百亩土地租赁经营这样的大事,须经过村民会议决定。

  村委账目混乱难审计

  柴永安对村民说自己在为村里“跑项目”,但到底跑到了哪些项目,村民并不清楚。

  村民说,2006年至2008年,安阳市农行曾连续3年给村里拨付过总计10万元的扶贫款。这些钱去哪儿了,柴永安没有向大家公开过。

  “村里打深水井、建凉亭、过年买灯笼、慰问品等,都花了。”柴永安说,村里的账一部分是他经手的,一部分是老会计贺永安和其他人经手的。这些年,他给村里贴了不少钱,但老会计不下账。有时候,老会计从他那里拿钱连条子都不打。老会计年老多病,不下账也不好催。有一年腊月二十七,老会计说村里没钱开支了,他私人拿出5000元,最后账上只下了两千元。10万元扶贫款,老会计手里有3万元。

  贺永安从1962年起担任西小庄村的会计,至2008年年底结束任职。贺永安说,他对村里的很多开支都不知情。在扶贫款上,他只经手过一部分,他在任期内没见过土地租赁费。

  对此,柴永安的说法是,土地租赁费每年3万元,都用在村里集体开支上了。10年期间,村里修路、打井、改造厕所、建篮球场等,那点钱根本不够这些开支,以至于他还垫进去不少。

  2014年2月,城关镇政府应村民之请,对西小庄的土地及财务问题进行了调查,对该村在镇三资办下账的收入和支出进行了公示,将没有下账的收支情况及票据委托滑县蓝天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时至2014年7月,审计仍未出结果。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陈英信说:“一般3个月也就审计完了,但这个村的账务太乱了。”至今为止,对于10万元的安阳市农行扶贫款,会计师事务所才审计落实了4万元,仍有6万元下落不明。

  伪造名册冒领粮食补贴

  柴永安是西小庄村人,但其妻冯春香的户口并不在西小庄。村民反映,柴永安伪造名册,以冯春香等亲属的名义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项。

  2014年2月24日,城关镇政府查明,西小庄村的责任田粮食补贴是按照2002年上报的群众责任田土地面积发放的,每年每户足额及时发放。2006年,柴永安协调城关财政所周启忠、张彦平给自己争取到80亩左右的粮食补贴,不占村里的粮补亩数,以柴永安家属冯春香、柴永林、汤兰英、柴永德、柴秋枝、柴永海、柴樱、武素梅、柴柯等10个户名领取。自2006年开始至2013年,每年标准不同,柴永安共计领取51897.07元,群众反映的柴永安冒领补贴款的情况属实。

  柴永安本人对此也表示认可。他说,当时他经营的葡萄园受灾,亏了400多万元。为了弥补损失,支援项目发展,财政所给了他这个优惠。他强调,“不占村里的粮补亩数”。

  村民反映,在冒领粮补的10个人里,柴杉是柴永安的次子,柴杉同时在西小庄和城关镇二街拥有双户口。柴永安之女柴柯也在西小庄和城关镇三街拥有双户口。

  记者在滑县公安局查询到,1983年出生的柴杉和1981年出生的柴柯,分别曾有过一个西小庄的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均为1997年10月12日,但这两个户口均已在2014年3月10日被注销。目前二人的户口分别在城关镇二街和三街。

  为什么会有出生于1997年的假户口?城关镇派出所户籍民警的解释是:2003年,滑县为了解决“小黑孩”的落户问题,曾经不要计生三联单和出生证明,让各村自行上报未落户人口。柴永安子女的假户口就是随着这批孩子被登记的。“当时只要接生人员证明,两名村干部担保,村里盖公章就可以了”。

  补选村主任要求遭拒

  2014年4月,西小庄部分村民开始到滑县检察院反映柴永安涉嫌贪污扶贫款和冒领粮补的问题。滑县检察院反贪局受理此案后,对柴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2014年7月初,村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要求罢免柴永安的村主任职务。40多名村民向城关镇政府递交了一份要求罢免柴并选举新一届村主任的书面请求,但被镇领导告知:柴永安已经辞职,无须罢免,但选举新一届村委成员“时机不成熟”,不予准许。

  得知柴永安辞职一事后,村民表示村主任一职既然已空缺,就应进行补选,希望能得到镇政府的支持。对此,镇政府拒绝了。

  2014年7月16日,记者到城关镇采访此事。分管镇信访、民政等方面工作的副镇长胡朝亮代表镇党委政府接受采访表示,今年10月就是西小庄村的换届选举之时,没有多久了,等到那时再选举新的村委主任不迟。去年柴永安的村支书一职已被免去,目前的村党支部书记是柴国民,4名村委委员在其领导下工作,村务并没有出现混乱。

  村民称现任村支书柴国民是一名不识字的文盲,领导一村多有不便。对此,镇政府办公室主任李某反问:“难道文盲就不能当领导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三分之一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按此规定,西小庄村只要有30名以上的村民要求召开村民会议,就可以开会补选。记者颜爱勇

(本文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伍佳佳)
关键词:柴永安;村主任;贪污;扶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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