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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偷拍情侣开房敲诈获刑 称受雷政富事件启发
发布时间:2014-09-30 17:18:04来源:北京晚报进入电子报

  插图 冯晨清

  三名男子从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不雅视频敲诈事件中得到启发,效仿在宾馆房间安装探头,偷拍偷情男女的开房视频进行敲诈。记者今日获悉,三人已被西城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

  贴在家门上的恐吓信

  去年8月9日一大早,陈玉斌打开家门,猛地发现门上贴着一个自制的信封。定睛一看,信封上有他的头像,下面写着一行字:“此人有不雅视频”。

  陈玉斌四下张望,楼道里空无一人。“这是谁贴的,是恶作剧还是……”陈玉斌赶忙打开信封,里面有一张纸条和一个U盘。看到这张纸,陈玉斌提着的心顿时凉了半截——上面打印着一对男女赤裸在床上的不雅视频图像,虽然图像有些模糊,但陈玉斌很清楚,那个男人就是自己!

  “我们手里有你的不雅视频,你立即打款30万到下面的账户,否则我们就把视频公开给你的家人和单位,还会上传到网上!不过,只要我们收到钱,会立即删除视频,你最好识相点,破财免灾!”纸条上的威胁一字一句地刺激着陈玉斌。

  他退回到家里,打开电脑,插上信封里的U盘,逐一点开里面的三个视频……

  地下情侣被勒索30万

  那是20多天前,他和女友刘倩在酒店开房的画面。说是女友,其实两人只是地下情人。

  两人在一次饭局上认识,此后便产生了感情。可是,两人各自都有家庭,也不想离婚,便一直享受着婚外恋的刺激与甜蜜。

  为了维持这段地下情,三年来,他们从不在公共场合共同出现,每次见面,都是偷偷在酒店开房。刘倩提前订好房间,俩人先后到达,走时也是一前一后,很是小心,从没被人察觉。

  陈玉斌怎么也想不出,偷拍者到底是谁?怎么会知道他们的行踪,还密拍了下来?

  事情已经败露,只能尽力挽回。陈玉斌看着纸条上的手机号码,拨了过去。“你们要30万太多了,我实在没那么多钱……”陈玉斌还想讨价还价,没想到对方的态度很强硬。

  “一分钱都不能少!”一个陌生男子在电话里威胁:“我们知道你的活动规律,你也最好不要报警,交完钱我们就会删了视频!”

  挂了电话,陈玉斌赶紧找朋友借款4万元,当晚就按照对方的账户汇了过去。收到钱后,对方答应宽限几天,让他尽快把余款打过去。没过两天,陈玉斌又凑了22000元给了对方。

  6万余元打过去,对方还是不满足,一个劲儿催账。陈玉斌扛不住了,只好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刘倩。随后,刘倩也给对方的账户汇了四次款,共计23000元。

  如果这85000元能了结,两个人也就不声张了。可对方坚持索要30万元,陈玉斌实在没办法,选择了报警。

  受雷政富事件启发

  警方介入调查后,很快通过敲诈者的取款录像抓住了三个嫌疑人。李江、李海兄弟和他们的天津老乡赵健。三个人平时在北京租住一处,也没什么正经工作。

  警方在他们的暂住地起获了密拍设备和偷拍视频,人赃俱获,三人无可辩驳。

  敲诈勒索的主意是哥哥李江想出来的。李江供述称,去年5月,电视上天天播放着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被人设计,拍摄不雅视频敲诈的事。他当即觉得,这是个挣钱的好买卖。

  “现在国家抓得紧,这些当官的人被敲诈了也不敢怎么样,只能给钱!”三个人一拍即合。去年6月中旬,李江李海兄弟凑齐了6000元作为启动资金,三人在中关村花1700元购买了一整套无线摄像设备,剩下的钱用于开房。几个人商量,偷拍还得找一个档次高一点的酒店,这样去的人才比较有钱。

  接下来的过程像极了谍战影片里的桥段。7月初,他们用捡来的身份证在一家星级酒店开了房,把摄像头装在了房间电视机里,只要有人入住,插卡通电,探头就开始正常运作。

  之后,他们三人每晚开着借来的车来到酒店附近,打开接收器,通过笔记本电脑连接无线设备,观察并储存摄像头拍到的画面。

  偷装探头专拍野鸳鸯

  虽然三个人的偷拍行为没有任何针对性,赶上谁就算谁倒霉。不过,他们只选择男女开房的偷拍。在他们看来,这样的人开房多为偷情,不敢公开身份,更容易敲诈。

  李江供述称,观察了十多天,这个房间一直都是男性独自住宿,只有一对情侣入住。可跟踪之后他们发现,这对情侣每天外出去廉价的小饭馆吃饭,看上去就不富裕,没什么油水儿。三人只得放弃敲诈,另寻目标。

  没过几天,三人又来到酒店附近,打开设备后发现房间亮着灯,探头中出现一男一女,不雅视频全部被拍摄记录。

  一个小时后,画面中的男子走出酒店,李海一直跟着对方到了其居住的小区单元门口。此后,他们连日蹲守,终于弄清了对方家的具体门牌号。接着,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虽然三人为作案做了充分筹谋,包括伪装取款,购买非实名手机号,极力隐藏身份,但仍然没有逃脱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三人如实供述,可从轻处罚。

  法院根据三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李江有期徒刑5年,罚金6000元;赵健有期徒刑4年半,罚金5000元,李海有期徒刑4年,罚金4000元。

  相关链接

  禁售窃听

  窃照器材

  在网上搜索一番,类似此案这种利用偷拍设备偷窥他人隐私,甚至是进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例屡见不鲜。

  半个月前,北京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专用间谍器材的通告》,要求北京市的各类经营场所,禁止销售具有窃听窃照功能的专用器材、专用间谍器材。

  市工商局公布,今年已联合相关部门查处窃听窃照经营户91个。

  公安机关也表示,无论个人还是公司购买此类器材,造成一定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处理。而商户销售此类产品构成一定数量、达到一定金额,警方将以非法经营罪立案处罚,严重者将会被拘役、管制或判刑。(记者 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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