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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执行难”如何应对? 业内:动员社会参与执行

发布时间:2017-09-09 17:40:59来源:法制日报

被执行人家境贫困难强制执行涉挖坟掘墓不符习俗难执行记者调查

“执行难”中情与法的纠结如何化解

说起执行,大家一般会联想到法院生效判决。法院生效判决的执行,关乎公平正义的实现、关乎司法权威的树立。然而,执行工作依然面临一些难题。

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多年的张彦博与《法制日报》记者谈起执行工作时仍心有余悸。早在2009年,全国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时,他就开始接触执行工作。那一年,他的大多数时间都是和执行干警在一起摸爬滚打,因此对执行工作的艰辛有了更深的理解。

“早期,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基本都是安排人蹲守,发现目标后执行。如今,案件一进入执行程序立刻上网‘四查’,虽然有了较多手段辅助,但真要彻底解决‘执行难’也并非易事,因为各地情况不同,每个案件的情况也不同。”张彦博说。

《法制日报》记者在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访获悉,赤峰全市面积近10万平方公里,农牧民居住分散,有些被执行人没有存款也没有其他登记,有些甚至半辈子都没走出过家乡,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手段对这类被执行人来说没有多大作用。

类似的“执行难”还有哪些?如何应对?《法制日报》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家庭困难“不忍”执行

“很多申请执行人也许会说,法院执行不需要‘人性化’,只要按照判决裁定内容‘照方抓药’就行了。这种说法也没有错,因为执行的目的就是要让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履行,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然而,执行干警是活生生的人,不是冷冰冰的机器,是人就会有感情,就不可能绝对超然于世外。”张彦博说,尤其是对于那些家庭确实困难、难以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

张彦博回忆起发生在2009年的一件事。

那天,张彦博带着电视台的记者到辖区一家基层法院,一行人准备现场报道当晚的集中执行行动。当晚9点多,各执行小组集结完毕。张彦博跟随的执行组执行的只是一个小案件,案情是:一位人力三轮车夫在载客时翻车将乘客摔伤,乘客自己花了一千多元医疗费,之后打完官司要求三轮车夫赔偿,继而申请法院执行。

“在得到被执行人正在家中的消息后,执行小组立即驱车赶往十多公里外的目的地。当晚10点多,执行组一行到达目的地。按照熟人指引,执行干警迅速包围了三轮车夫家的院子。这个院子的院门没锁,院墙是土墙,约一个成年人腰部那么高,有的地方的墙豁子甚至抬腿就能迈过,窗户透出昏黄的灯光。”张彦博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当时,执行小组很顺利地来到屋前,只见门口挂着半截棉门帘子,顺手推门时却落了空,原来没有门。进到屋里,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满地的柴草散落在锅台边和炕下。炕上有一节柜子,炕下没有任何家具,也没有家用电器。三轮车夫正在熬药,他的妻子坐在炕上。

“当时大家都没有说话,静静地看着他给妻子一口一口喂完药。做完这一切后,执行干警才拿出手续,将他带回法院。”张彦博说。

回到单位的时候,执行局的办公室已经热闹起来,各小组都有收获,干警也正在忙忙碌碌地给被执行人做笔录。三轮车夫先到旁边的办公室等着,那名乘客也被执行组人员叫在一起。

执行干警问那位乘客:你知道他家里的情况吗?

乘客说:“我找过他,说只要他给我赔个礼认个错,这钱我就不要了。可是,无论怎么说,他就是不肯赔礼认错。”

“如果他现在给你赔礼,你能谅解他吗?”干警问道。

“行,只要他赔礼认错,这钱我就不要了。”乘客说。

执行干警找来三轮车夫,告诉他给乘客赔个礼认个错,案子就算了结了。可是三轮车夫却是个“犟头儿”,说什么也不肯赔礼认错。

执行干警无奈,只好又回过头来做乘客的工作。最后,乘客同意不赔礼认错,但至少要让三轮车夫给付500元。执行干警把乘客的意见告诉了三轮车夫。三轮车夫想了一会儿说:“你们把我送回家吧,我回家拿钱。”

张彦博回忆说,当晚,执行干警开车拉着三轮车夫回到了他的家里,他的妻子仍然在炕上坐着。三轮车夫磨磨蹭蹭解开自己的裤带,从内裤兜里掏出钱,数出500元递给执行干警。干警疑惑地看着他,问道:“你刚才在法院为什么不把钱拿出来?”三轮车夫说:“我怕掏完钱,你们不送我回来。”

这个案子虽然最后执行完毕,但张彦博一行人却没有一个能轻松起来——像这种情况,如果到最后他还是拿不出钱怎么办?如果他欠的不是一千多元,而是一万多元甚至是十多万元呢?法院虽然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但是一想到炕上那个无依无靠的女人,又怎么可能做出这样的决定呢?

不符习俗“不能”执行

“就算撤掉我这个局长,这个案子我也执行不了。”2016年夏天,张彦博陪领导去基层调研,一位基层执行局长说出这句话。

这是一起“非典型”案件,属于执行案件中的特例。

一位老太太前后嫁了两任丈夫,分别育有几个子女。两任丈夫均属早逝,老太太含辛茹苦把这些儿女拉扯大,临终留下遗嘱,言明百年后与前夫合葬。

然而,老太太去世后,子女们并没有按照老太太的遗嘱及时将骨灰下葬,而是就老太太骨灰与谁的父亲的骨灰合葬的问题争得不可开交。最后,老太太的骨灰只能暂时存放在殡仪馆,儿女们闹上法庭。

法院调解无果后,尊重老太太遗愿,判令将老太太的骨灰与前夫的骨灰合葬在一起。事情到此,先有老太太遗嘱,后有法院判决,按说各方都应该息事宁人了,但谁也没想到,更大的麻烦却悄然而至。

就在老太太与前夫所生之子准备安葬骨灰时,却发现骨灰不见了。一问才知道,原来,在法院判决后,母亲的骨灰已经被弟弟(老太太与第二任丈夫所生之子——记者注)抢先取走,弟弟将老太太与其第二任丈夫合葬了。

这下可捅了马蜂窝。满腔怒火的哥哥直接去了弟弟家,要求弟弟把骨灰取出来。可是,弟弟根本就不买账,任你说破大天也丝毫不为所动。于是,哥哥干脆跑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将骨灰取出与自己的父亲合葬,同时还多次信访。

受理案件后,法官多次找到弟弟做工作,可是弟弟就是油盐不进,一副“我就这样做了,任你随便处置”的态度。这个案子也就卡了壳儿。

说起这件案子,执行局长一脸委屈。

“挖人家坟,人家还不得找你拼命。再说,咱们也不能干那种挖坟掘墓的事儿啊。现在没办法,只能继续做工作。”执行局长说。

担保案件“不好”执行

近年来,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大幅上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银行对贷款审查比较严格,有些人就打起了向信用社和小额信贷公司借款的主意。有些人贷款根本就不是用于生产经营,而是认为能借来钱就是有本事,将贷款用于挥霍。而信用社和小额信贷公司为了保证贷款安全回收,在发放贷款时通常需要几户联保。于是,有些“能人”就动起了歪脑筋,或者找亲戚朋友,或者找同村老乡进行担保。老百姓对有关担保的法律规定又不是很熟悉,碍于面子大着胆子稀里糊涂就签了字。等到贷款到期,贷款人“跑路”时,“担保人”一下就变成了“被执行人”,自己安稳的生活从此被打乱。

赤峰北部一个旗县的人口不到30万,近两年的案件数量却猛增,去年甚至达到将近两万件,其中一半的案件都是民间借贷案件。

2016年冬天,张彦博到这个旗县的一个村子公出办事,当地法院派出执行局干警陪同担任向导。到村子后,张彦博发现,执行局干警与村民都很熟悉。虽然这个村子总共只有几十户人家,但张彦博依然很好奇。张彦博问过以后才知道,原来全村村民几乎家家都是被执行人。原因就是村子里有个“能人”在信用社和小额信贷公司贷了多笔款子,家家户户都替他担保,贷款到期还不上,“能人”也失踪了。

对于这种情况,执行干警也很无奈。“按照法律规定,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同等法律责任,可是真要是执行了,就存在一个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我们现在只能是一边加大力度找那个贷款人,一边适当执行这些担保人”。说到这里,执行干警叹了口气,“总得顾及村民的生活啊”。

有句话说的好,“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张彦博说:“能够执行的案件总是相似的,那就是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但是有些无法执行的案件却各有各的特点,所以想要彻底解决‘执行难’真的任重道远。”

多层次联动解难题

执行工作中的这些难题如何解决?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院长华山对《法制日报》记者说,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依托村规民约推进执行。法院惩治“老赖”从乡村牧区入手,将失信惩戒机制纳入村规民约,坚持动员全社会参与执行工作,建立完善政府参与、社会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良性执行工作格局,让执行工作从“单枪匹马”变“联合作战”,打开了执行工作新局面。法院以基层为抓手,坚持高位推动、多方联动,凝聚失信惩戒合力。同时出台《关于推广将失信惩戒纳入村规民约的通知》和《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和执行联动运行机制。

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的“两会”上,海拉尔区人民法院院长林有席向海区人民郑重承诺,确保在两年时间里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海拉尔区法院系统2016年在全区法院系统首开先河,推出了“1+N+警+1”执行改革模式,使得执行权运行模式改革所形成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分外抢眼。在2016年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管通报中,海拉尔区法院的各项执行指标均达到满分,法院的执行工作发生了飞跃性变化。

“1+N+警+1”执行模式,即在执行工作中,由一名执行员、若干名人民陪审员、一名以上法警和一名书记员组成执行团队,发挥人民陪审员和法警在执行工作中各自的优势,切实提高工作质效,努力破解“执行难”。人民陪审员也在执行工作中发挥了作用。

海拉尔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安海涛向记者介绍,海拉尔区法院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机制,尝试让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案件的全部流程。“1+N+警+1”执行模式中的“N”,专指人民陪审员,又叫人民陪执员。在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改革中,法院共选聘了3名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的群众基础好,可以将其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融入执行工作,通过情理、法理的说服教育,达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经验丰富,擅长民间工作,可以巧妙运用情感共鸣、换位思考等技巧,化解当事双方的误解,减少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对抗,避免矛盾激化;让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执行,还可以发挥监督作用,参与案件合议,达到“阳光执行”。

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海拉尔区法院争取了海拉尔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海拉尔区印发《关于开展整顿公职人员拒不履行法律文书、规避执行专项行动的通知》(海党办发〔2016〕46号),加大对公职人员的约束力度。海拉尔区法院与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分局建立联动机制,出台了协助查找被执行人的工作机制,还与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达成共识出台执行工作监督文件等。

数据显示,海拉尔区法院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以来,今年1月至8月,该院受理执行案件614件,执结433件,执结率70.52%。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07人次,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63人次,罚款20万元。这些惩戒措施对于“老赖”的震慑作用非常明显,已经有265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

除了各地法院之外,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也在积极化解“执行难”。

据内蒙古高院执行局综合管理处负责人任晓杰介绍,关于执行案件完成情况,截至2017年7月28日,流程信息系统中旧存33662件,新收118515件,已结71904件,未结80273件,结案率47.25%。

此外,今年6月15日至24日,内蒙古高院执行局组织了“草原雷霆”全区法院集中执行行动,10天内共出动警力20449人次,出动警车5272辆次,执结案件1.3万件,执结标的2.42亿元,判决拒执罪2人,司法拘留1174人,罚款56人,罚款金额34.34万元。

□ 本报记者 颜爱勇 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