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毕先生今年买了套二手房,正准备装修。工人发现前房东留下的床的夹板间有一个大箱子。箱子里有金银项链、金戒指银手镯,还有翡翠、手表,现金,和一张4万元的存单。他没有“收下”这份意外之财,反而通过警方辗转找到原主李女士。在得知李女士去世后,又找到了她的女儿韩女士,物归原主。
毕先生不愧是从小接受“五讲四美三热爱”教育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他的行为很好的发扬了拾金不昧精神,体现了我们中华民族“诚实”这一传统美德。
二手房办理过户登记后,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转移。这时,现房主从房子里“拆”出来的财物,依法应归谁所有呢?
(作者: 编辑: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