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综合报道
当地时间12月11日10时(北京时间9时),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被害案在东京开始审理。本次庭审和宣判将用时七日,即12月11日-15日、12月18日,12月20日宣判。
庭审中,检方指控恐吓罪和杀人罪,陈世峰的律师主张过失杀人罪。
澎湃新闻特约记者、著名旅日社评作家蒋丰在东京地方法院发来消息,检方主张陈世峰随身携带刀,陈方律师主张是刘鑫把刀递给江歌护身,并且迅速关上了房门。 据陈世峰的律师说,江歌用肘部多次按门铃,但是刘鑫都没有给江歌开门。 陈进行正当防卫致江歌死亡。 陈方律师主张江歌致死是因为第一刀大量出血致死。
庭审内场图。
据环球网报道,陈世峰律师称,造成江歌死亡的第一刀,是夺刀造成的,当时并没有杀意。因此陈承认恐吓罪,否认杀人罪。
此外,据现场传回的消息,江歌母亲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
(作者: 编辑:连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