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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初中生“舞刀脱鞘”刺死同学疑团待解,学校协议赔79万

发布时间:2017-12-13 19:03:02来源:澎湃新闻

一把刀冷不丁刺中初二学生郭某的后背,郭经抢救无效死亡。刀是从他同学李某亮手中“飞出”的,当时,刀鞘还在李某亮手上。两人均只有13岁。

学校解释称,李某亮手里拿着一把刀在玩,因拿捏不稳,从手里飞出刺中身边的郭某。

郭某父亲郭军荣不愿接受这种说法,“视频里三个人围着他(郭某),他躲开,然后刀就扔到了他身上。”郭军荣说。

12月13日上午,事发学校常宁市泉峰中学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彭国清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当日凌晨5点,已经和家属达成协议,学校赔偿79万元,遗体火化。郭军荣向澎湃新闻确认了这一消息,“再多钱也不满意,我们要求死因要向社会公布,三四十公分的刀,怎么带到学校去的。”

“刀上血迹十几厘米”

常宁市委、市政府新闻办12月12日晚的通报称,当日上午11时许,常宁市泉峰中学校园内发生一起学生意外死亡事件。死者郭某,男,现年13岁,官岭镇龙团村人;当事人李某亮,男,现年13岁,市培元办事处虎溪村人。郭某与李某亮均系市泉峰中学初二年级学生。

常宁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控制相关当事人,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等工作,并调取现场视频监控。

郭某父亲的朋友刘奇伟介绍说,他在事发后二十多分钟赶到现场,此时只看到班主任,医生在做按压心脏抢救。

“我感觉情况下妙,立即拨打了110。”刘奇伟说,后来,他在公安那里看到了这把刀,他根据刀上的血迹推测,刀差一点戳穿了前胸,“刀上的血迹长度有15厘米”。

事发后,泉峰中学写了一份“事件反映”。郭军荣说,当地政府部门人士把这份“事件反映”转给了他。“事件反映”详述了事发经过:

当日上午,该班第4节是体育课,体育教师朱某在校后操场组织学生集合上课,于上午11时30分左右解散,学生自由活动。

学生自由活动期间,死者郭某等几个同学到第二栋教学楼及食堂之间的空地上玩耍,其中,李某亮同学手里拿着一把刀在玩,因拿捏不稳,从手里飞出刺中身边的郭某,刀从郭某的左后胸部插入,李某亮见状慌忙将刀抽出。此时,郭某倒地,其他同学马上向班主任及体育老师反映情况,班主任和体育老师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拨打120急救电话,但因伤势过重,郭某同学因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