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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资助学生9590.41万人次 增幅5.09%

发布时间:2018-03-01 11:16:14来源:中国新闻网

资料图: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龙万爱心家园,收留着129名来自当地山村瑶族贫困家庭的孤儿、单亲和留守儿童,同时还资助15名初中和1名高中生。洪坚鹏 摄

中新网3月1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今日介绍2017年全国学生资助工作进展情况。据介绍,2017年,全国各教育阶段累计资助学生(含学前幼儿)9590.41万人次,比上年增加464.27万人次,增幅5.09%。资助资金总额突破1800亿元,增幅11.45%。

教育部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在发布会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介绍,2017年学生资助实现“四增长”。

第一个增长,受助学生规模近9600万人次,增幅5.09%。2017年,全国各教育阶段累计资助学生(含学前幼儿)9590.41万人次,比上年增加464.27万人次,增幅5.09%。

第二个增长,资助资金总额突破1800亿元,增幅11.45%。2017年,全国资助资金总额1882.14亿元,比上年增加193.38亿元,增幅11.45%。

第三个增长,财政投入资助资金超过1200亿元,增幅9.15%。2017年,各级财政共投入资助资金1210.62亿元,比上年增加101.44亿元,增幅9.15%,高出同期GDP增速(6.9%)两个多百分点。财政资金占当年资助资金总额的比例为64.32%,是学生资助资金的主要来源,充分体现了学生资助的政府主导作用。

第四个增长,学校和社会投入超过670亿元,增幅15.87%。2017年,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投入、社会投入(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等)共计671.52亿元,比上年增加91.95亿元,增幅15.87%,占当年资助资金总额的35.68%,是我国学生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到各个学段,2017年资助情况为:

1. 学前教育,共资助幼儿889.77万人次,资助金额93.20亿元,比上年增加25.02亿元,增幅36.70%。

2. 义务教育,1604.61万学生享受了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助金额179.11亿元,比上年增加14.00亿元,增幅8.48%。

3. 普通高中,共资助学生1310.42万人次,资助金额193.80亿元,比上年增加26.30亿元,增幅15.70%。

4. 中等职业教育,共资助学生1509.92万人次,资助金额365.29亿元,比上年增加33.16亿元,增幅9.98%。

5. 高等教育,共资助学生4275.69万人次,资助金额1050.74亿元,比上年增加94.90亿元,增幅9.93%。

上述统计数据,没有包括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免费教科书、营养膳食补助三个资助项目,原因在于,一是考虑到这三个资助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普惠性,二是这是多年来一直延续的统计口径。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全部享受了免学杂费政策和国家免费教科书政策;有3700万学生享受了营养膳食补助,财政安排资金285亿元。

资料图:贫困学生获发爱心温暖包。 邓龙华 摄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介绍,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亮点纷呈。

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丰富和完善,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在制度上保证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在此基础上,2017年高等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实现了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无缝衔接”,具体有四点:

——确保研究生奖助政策不留死角。明确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全面落实研究生奖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能享受到相应的资助。

——将预科生纳入高等教育资助范围。明确预科生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应教育阶段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全覆盖。进一步拓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覆盖范围,实现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全覆盖,实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全覆盖。

——落实民办高校同等资助政策。明确民办高校学生与公办高校学生按照规定同等享受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二是提高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自2017年春季学期起,将地方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不低于13000元,将中央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人每年1200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5000元。

资助工作内涵进一步拓展。2017年,教育部党组印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将资助育人纳入“十大育人体系”。明确要求把扶困与扶智,扶困与扶志结合起来,建立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显性资助与隐性资助的有机融合,形成“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

各地各学校积极行动,创新机制,拓展形式,全面推进资助育人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另外,据介绍,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2017年,教育部会同财政部联合启动“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年”活动,督促指导各地各校从管理制度、监管责任、资助程序、资金管理、信息管理和机构队伍等6个方面,加强规范化建设。

2017年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12个省份进行了重点抽查,从反馈情况看,各地各校规范管理的意识普遍增强,规范管理水平普遍提高。

对于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重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表示,将抓好三个方面:

一是抓好精准资助。要努力实现资助对象精准。制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各校通过系统比对、调查走访、大数据分析、同学评议等手段,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通过学籍系统、资助系统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库的有效对接,实现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全部识别。

要努力实现资助标准精准。根据所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物价水平、学校收费水平、学生家庭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根据不同学生的受助需求实行分档资助,加大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的资助力度。

要努力实现资金发放精准。改革完善助学金发放机制和发放办法,充分利用现代支付方式和支付手段,在学生最需要资助的时候,将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获得感。

二是抓好资助育人。认真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精神,推进各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形成全员参与、各部门配合、各个教育教学环节统筹协调的资助育人机制。在育人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多的关注和倾斜,给予他们生活和学习上更多的关心和帮助,为他们的兴趣培养、能力提升、视野开阔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

推进各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资助育人全过程。在奖学金评选发放环节,培养学生争先创优的奋斗精神;在国家助学金申请发放环节,深入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教育;在勤工助学活动开展环节,着力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自强自立精神;在基层就业、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工作环节中,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就业观和价值观。

三是抓好规范管理。在“学生资助管理规范年”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各地各校抓好整改,推进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学生资助专项检查和调研,督促各地各校全面提升资助工作质量。推动地方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制度。指导和监督各地加强对社会、企业助学资金的规范管理,完善透明机制。加强投诉举报受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