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自2018年2月14日起,启用白云大道、兴隆大道两条道路沿线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现对以上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予以公告。
附件: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处罚标准
2、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
附件二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
一、电子警察抓拍路口(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行为):
1、白云大道与深圳大道红绿灯路口;
2、白云大道与军马场路红绿灯路口;
3、白云大道与培公大道红绿灯路口;
4、白云大道与望兵石路红绿灯路口;
5、白云大道与忠勇路红绿灯路口;
6、白云大道与青年路红绿灯路口;
7、兴隆大道与荆南大道红绿灯路口;
8、兴隆大道与创业二路红绿灯路口;
9、兴隆大道与创业一路红绿灯路口;
10、兴隆大道与凤袁路红绿灯路口
二、白云大道电子警察抓拍路段(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等违法行为):
1、朝晖御苑小区附近斑马线路段;
2、星球商业中心附近斑马线路段;
3、中石化加油站附近斑马线路段;
4、东方家电广场附近斑马线路段;
三、白云大道电子警察抓拍路段(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违法行为):
1、青年路至尉迟恭路路段;
2、忠勇路至青年路路段(一);
3、忠勇路至青年路路段(二);
4、忠勇路至青年路路段(三);
5、望兵石路至忠勇路路段(一);
6、望兵石路至忠勇路路段(二);
7、培公大道至望兵石路路段(一);
8、培公大道至望兵石路路段(二);
9、军马场路至培公大道路段(一);
10、军马场路至培公大道路段(二);
11、深圳大道至军马场路路段。
(作者: 编辑:袁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