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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富有机硒食品有了“身份证”

发布时间:2014-06-16 17:49:28来源:SRC-13

媒体沟通会活动现场

  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处处长向清

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杨明亮博士回答记者提问

  荆楚网消息(记者 胡文勇 通讯员 唐平)6月16日,记者从湖北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宣传周新闻媒体沟通会上获悉,湖北省卫生计生委正式颁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富有机硒食品硒含量要求》,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省富有机硒食品有了“身份证”。

  硒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硒摄入不足,会引起硒缺乏病;但摄入过量,也会引起硒中毒。我国从东北到西南为一狭长的缺硒带,居民对硒的整体摄入水平偏低,而我省恩施地区是世界天然硒资源最富集的地区,被誉为“世界硒都”。在貌似繁荣的富硒产业背后,我省硒产业缺存在着富硒食品标准不一、质量良莠不齐等硬伤,扰乱了市场,误导了消费者。

  “制定富有机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主要是为了保障人们健康消费的需求,规范富有机硒食品行业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从整体上提升富有机硒产业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我省硒产业的健康发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杨明亮博士这样说。

  杨明亮博士强调,富硒食品不等同于富有机食品,富有机硒食品的总硒最低含量必须达到20微克/100 g(固体食品)或10微克/100ml(液体食品),且有机硒含量大于其总硒的80%。而只要符合国家标准,食品中的硒达到15微克/100 g(固体食品)或7.5微克/100ml(液体食品), 即可称为“富硒食品”。

  据了解,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示着我省富有机硒食品开发将步入标准化时代,今后,在湖北省范围内种植、生产、销售富有机硒食品的企业应严格遵守该标准,凡是以“富有机硒食品”名称进行标识的产品,应在产品包装的醒目位置标明有硒的含量。

  会上,省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处处长向清介绍,2013年底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湖北中心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我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进入了全国第一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