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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台新政 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实体经济

发布时间:2014-12-30 07:28:34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林建伟、通讯员徐冰、实习生翟玉盼)民间融资行为如何阳光化、规范化?昨从省政府金融办获悉,我省近日出台了《关于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简称《意见》),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运营,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实体经济,让民间融资成本趋于合理。

  据了解,在规范民间融资机构发展方面,国内只有温州、山东等少数地方出台了有关政策。我省的《意见》,在诸多方面实现了突破。

  按照规范化运行的要求,新设立的民间融资机构,分为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两大类。前者可针对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咨询、短期财务性投资及受托资本管理等业务。后者主要为借贷双方提供资金供需信息发布、中介、登记等综合性服务。

  目前,我省民间融资较为活跃,但部分经营活动处于“灰色地带”。据不完全统计,我省股权投资机构近300家,小贷公司410家,P2P网贷平台近30家,工商登记企业中涉及投资、理财业务的企业达16790家,还有大量未登记的“地下钱庄”。这些民间融资机构一定程度满足了实体经济融资需求,但也因监管缺失,存在利率超过实体经济盈利水平、借贷合同欠规范等现象,少数机构甚至进行非法集资、暴力讨债。

  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刘美频表示,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旨在加强资金供需双方有效对接,规范民间融资行为,提高融资效率,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维护好湖北良好的金融生态和信用环境。

  《意见》首次明确了县级政府是民间融资机构风险防范与化解的第一责任主体,将结束监管缺失状态。同时,民间金融机构运营门槛也进一步提高。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0万元,须一次足额缴纳,原则上不得开展跨区域经营。借贷利率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即,不得超过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从事民间融资业务的投资类公司开展清理整顿,引导各类民间资本投资公司申办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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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渠”能否引来“活水”

  记者林建伟 通讯员徐冰 实习生翟玉盼

  “双面”民间融资

  昨日,省内某建筑集团通过P2P互联网融资平台“积木盒子”,成功募资500万元。

  由于有湖北省担保集团提供担保,该项目受到全国各地中小民间资本追捧。500万元的募资,一天之内便完成,最小金额仅为100元。

  积木盒子公司创始人董俊介绍,公司与湖北省担保集团合作,9日推出在湖北的首个融资项目,短短20天,已累计为多个项目募资5000万元。

  这是民间融资支持我省实体经济发展的一个典型事例。截至目前,活跃在省内的近300家股权投资企业,已累计在我省投资超过200亿元;410家小额贷款公司,第三季度贷款余额达到400亿元。

  “近年来,我省各类民间融资机构日趋活跃,在满足部分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省政府金融办主任刘美频表示。

  但是,由于缺乏监管,部分民间融资长期游走在“灰色地带”,成为高利贷的代名词,少数甚至进行非法集资、暴力讨债。一方面推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另一方面,非法集资或携款跑路的情况,也偶有发生。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眼下的民间融资,已从熟人亲友担保借贷,拓展到陌生人之间的经营性融资,跨地区、跨行业增多,风险也在不断累积。“如不加强监管,风险失控,后果不堪设想。”

  宜疏不宜堵

  刘美频指出,民间融资具有双面性,用好了,它是正规金融的有效补充,具有不可忽视的正能量;用不好,就是洪水猛兽,带来社会的不稳定。

  趋利避害,关键是加强监管和引导。事实上,民间融资早已进入高层视野。国务院今年颁布《关于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去年发出的《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均提出明确要求:省级政府要加强对民间融资的引导和规范,推动民间融资行为阳光化、规范化,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实体经济。

  “民间融资宜疏不宜堵。”董登新说,民间资本有逐利需求,要引导其规范运营,必须为其指明道路。本次《意见》的实施,为民间资本指明了两条出路,一是成立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可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咨询等;二是成立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提供资金需求双方信息发布等服务。

  “对于民间融资,一是要阳光化,从地下走到地上。二是要规范化,从无序走向有序。三是利率合理化,要为实体经济服务,与实体经济盈利水平大体相当。”刘美频说。

  民间融资渴望一个阳光化、公开化的舞台。今年上半年,武汉民间金融一条街开业,聚集了168家民间融资机构,涵盖了小贷、投资公司、担保、互联网金融等多种业态。武汉市江汉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已有200多家机构提出进驻申请,民间资本十分踊跃。

  在典当行业打拼多年的李敏,十分看好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这个新型机构:“政策的出台,对民间资本来说是值得纪念的事情,民间融资终于能放在面上来了。”

  阳光之后还需雨露滋润

  畅通民间融资明渠,能否引来活水?以各类“投资咨询公司”面目出现的地下钱庄,能否走到阳光下?

  刘美频介绍,各级政府在推动民间融资机构设立登记的同时,对于目前市面上已有的投资类公司,将开展彻底整理整顿。存在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对经营合法、规范的,引导其进入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对达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标准的,推动其转型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民间金融的规范化是大趋势,越往后走,监管会越严,部分违法违规操作的公司,要尽快转到正道上来。”刘美频表示。

  民间融资的阳光化,还需要政策雨露滋润。

  目前,央行征信系统已对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开放查询通道,而在以前,这些公司开展业务,需要自己收集、判断借款对象的信用信息。“希望有关机构对民间融资机构使用征信系统给予积极支持。”刘美频说。他同时建议,地方税务部门对民间资本管理机构,可比照小贷公司研究有关税收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