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经济新闻

湖北烟花爆竹产销实行许可制度 禁鞭区私卖可罚万元

发布时间:2015-12-26 17:14:16来源:SRC-13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陈凌墨)禁鞭区域内私设烟花爆竹零售店,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处罚;高温或者雷电天气生产烟花爆竹,将面临最高3万元处罚。昨日,省政府公布《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为了遏制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污染,近两年来各地纷纷叫停了焰火晚会。该《办法》也进一步明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制度。同时提出,通过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引导和支持生产企业逐步转产退出,支持开发安全、环保的烟花爆竹新产品。

    根据该办法,我省禁止在禁鞭区域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严格控制城区零售点数量。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在零售许可证核准的地点以外存放、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