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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学生资助体系全覆盖 贫困学子求学不用愁

发布时间:2017-07-07 07:11:27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 (记者龚雪、通讯员梁炜)时下,贫困家庭最大的喜与忧,就是孩子考上大学,却出不起学费。昨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已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学校和社会参与,从幼儿园到大学全覆盖的教育资助体系。有国家和省资助政策,包括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措施,保障贫困学子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都不用愁。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大学新生入学前,可申请大学新生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500元/人,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1000元/人。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还可申请“泛海助学行动”,享受5000元资助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与住宿费,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于每年9月向高校提出申请,高校每学年评定一次。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获减免学费资助。具体办法由高校制订。各高校还将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特别提醒新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被电话、短信、微信中的诈骗信息蒙蔽。骗子往往会在新生招录季前后,冒充教育部门、学校、基金会等工作人员,以发放奖学金、助学金、教育退费等为名,引诱学生及家长上当受骗。如遇到经济困难需要帮助,应及时联系录取院校的学生资助部门。切勿轻易泄露个人相关信息,谨防电话、网络等各类诈骗。我省学生资助部门热线电话是027-87328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