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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出台“荆十条”揽才

发布时间:2018-06-08 08:51:43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张磊、通讯员肖潇、姚权)6月4日获悉,荆州市出台重大揽才政策“荆十条”,5年内鼓励和支持5万名包括技工院校在内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荆州就业创业。其中,配建大学生公寓和共有产权房等政策引人关注。

据了解,荆州市《关于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在荆就业创业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推进校企合作、提供落户便利、配建大学生公寓、建设共有产权住房、自建企业员工租赁住房、建立工资保障制度、发放就业创业补贴、稳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岗位、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载体、加大创业资金支持等10个方面,加快推动“创新驱动”和“人才强市”战略。

《意见》指出,在荆州就业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各类技术、技能人才,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凭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明可申请落户,不受社保、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在解决住房问题上,荆州将按照拎包入住、价格低廉的标准,每年配建至少500套大学生公寓住房,在荆州就业创业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产权房屋的,均可申请租住,租住时间最长不超过5年;每年配建至少150套共有产权住房,在荆州就业创业1年以上且在本市无自有产权房屋的已婚大中专毕业生家庭,均可申请购买。

《意见》还指出,加大创业资金支持,建立大学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免反担保机制。对大学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可发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对大学毕业生自毕业学年5年内创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对在荆州自主创业的在校及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业项目,每年择优选取50个给予2万至20万元的创业项目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