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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解密|共享单车,你的“前辈”有话说

发布时间:2017-09-12 15:22:56来源:湖北日报

 

1946年,政府部门交接财物清单里,自行车作为贵重物品在列。

湖北日报网讯 全媒体记者陈会君、通讯员王雯雯

共享单车风靡,仅武汉市,就有70万辆。

外国朋友感叹,共享单车、高铁、网购、移动支付,是中国“新四大发明”。

最早的自行车啥模样?

一份政府财物移交清单里,自行车和福特汽车“并排坐”,被视为重要贵重物品;

一份邮局来往电报里,下级部门断然拒绝上级要求。用汽车换自行车?NO!

……

12日,在湖北省档案馆馆藏档案里,记者发现,共享单车的“前辈”真炫酷。

 

1948年,武汉的租车凭条。

你好,我是公车

一块木板,上面驾两个轮子、一个座板,这是我在世界上最早的模样。

是不是有点像现在的滑板车呢!省档案馆工作人员说,这个时候的我,是没有脚踩的传动系统,人坐上去,两脚用力蹬地,嗖一下,我就能动起来。

后来,我远渡重洋,从欧洲来到了中国。那个时候的中国,有的人留着长辫子,有的人端着枪闹革命。原来,这叫“清朝末年”。

时间进入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我的身影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大街小巷,大家喊我“脚踏车”,或者“自由车”。当时谁拥有了我,谁就是走在了时尚潮流的前沿。

不得不感叹,我的每一次大规模“亮相”,总是被大家宠着。只是早期,我身价高昂,能把我请回去的,都是省邮政管理局、江汉关、既济水电公司等大户,回去之后,我也当公车被供养着。

真好,我很风光

在泛黄的档案里,还能找到我昔日的荣光——

1946年,大名鼎鼎的新任省主席万耀煌和卸任主席的一份移交清册里,我赫然和福特汽车并列在一起,被当做专属贵重物品;

抗战期间,宜昌东川邮局(现在是何处,暂未考证出来)发电报,拒绝省邮政局宜昌办事处,用大块头客车换我的要求。

听省档案局(馆)利用处负责人说,这和二战时期燃油紧缺有一定关系。不过,也因为我身价高、用起来又方便快捷,更让大家舍不得。

除公用、私用外,我也被租赁,这在当时也算一个行当了。档案里说,1948年植物油料厂租用一辆,需要花费6000元法币。

 

自行车渡江加票的档案。

快看,我能发电

我身轻如燕,带给大家飞一般的享受。于是,我的诸多“小名”里,“飞”字冠名较多,“飞虎”“飞鹰”“飞马”,有的干脆直接就叫“飞牌”,多为英国、美国制造。

对了,我那个时候在市场上是“裸车”。人们兴致勃勃把我买回去,是没有响铃、车灯、反光板的。一份档案这样记载,1933年3月湖北省全面要求自行车拥有者,给自己的爱车加装响铃、车灯。

车灯大概分为两种,一种是标配的,带灯罩的油灯;另一种高配车灯为“磨电灯”,靠我的轮胎摩擦发电,你越使劲,蹬得越快,车灯就越亮。

飞驰在繁华的老汉口,是我的美丽记忆;搭乘轮渡过江,更是我在武汉的“独家”享受。

1947年10月24日前,人们携我坐轮渡,不需要给我买票的。在此之后,根据政府规定,我也要买轮渡票了。虽然花了主人的“银子”,但我刷足了存在感。

昔日美妙皆为过往。愿今日后辈,更和谐地融入现代城市。

 

宜昌东川邮局拒绝大客车换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