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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务车武汉抛物遭“跨省” 公车所在单位致歉

发布时间: 2012-11-21 08:59   来源: 武汉晚报   进入电子报

    110多家网站转载 新华网在首页导读 人民日报跟踪报道

    违规公车单位向武汉市民致歉

    本报讯 (记者王悦生 通讯员叶志卫 金辉)河南新乡一辆公务车在武汉行驶时,车上有人往车窗外抛物被抓拍,武汉市城管局首次跨省向该车所在单位发出《告知函》(本报昨天曾报道)。昨天,新华网在首页位置对本报报道进行了导读,该报道还得到新浪、搜狐、腾讯等110多家全国知名网站的转载,网友评论留言上万条。

    记者发现,在众多网友的评论和留言中,八成以上对武汉城管跨省追责不文明车主的做法表示称赞。“支持武汉城管的较真!”网友“wgcdc”说,公开发出《告知函》,让那些不自觉的车主脸上挂不住,提醒大家共同维护江城的美丽!

    昨天下午,河南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办公室的葛主任专门给记者打来电话说:经查,报道中车牌号为豫G-KJ278的公务车确系该局车辆。该局上个月下旬曾派人外出联系招商项目,10月22日下午途经武汉,一名坐在驾驶座后座的普通工作人员,将一个烟头丢到了窗外,结果被抓拍到。

    葛主任说,当天下午,该局领导立即组织全局所有职工召开会议,对乱丢烟头的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提醒全局其他员工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昨天下午,该局已向武汉市城管局发了书面回告,表示愿意接受相关处罚。葛主任委托记者,通过武汉晚报向全体武汉市民表示歉意。

(本文来源:武汉晚报 编辑:曹欢欢)
关键词:公务车;扔烟头;城管;跨省;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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