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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 王哲、通讯员 易先云、金辉)昨日,武汉市城管局收到从河南新乡寄来的50元的汇款单,这是当事人郝某为在武汉车窗抛物,向武汉市城管局缴纳的罚款。
10月22日,河南新乡凤泉区一行政单位的公务车在途经武汉市武昌区小东门时,坐在后排的乘客随手向窗外扔烟头,被武汉市民抓拍并举报。11月16日,武汉市城管局向当事人所在单位发出一张向车外抛物不文明行为告知函》,通知该单位接到告知函后到该局接受处罚。这是自10月19日该市出台“车窗抛物”处罚相关条例后首次跨省追责。
据悉,当事人所在单位在核实事件后,在全局召开会议,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发来回复函,深表歉意。郝某则走进邮局,寄出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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