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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启用145个电子眼拍车窗抛物 被抓罚款200元

发布时间:2013-03-22 05:19:35来源:SRC-13

    湖北日报讯 (记者成熔兴、通讯员叶志卫、易先云、陈明)下周一,武汉市将启用13处桥梁、通道的145个城管“电子眼”,抓拍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一旦被抓将罚款200元。

    据介绍,有奖举报车窗抛物半年来,已有817位热心市民提交了1398件举报。但目前市内不少桥梁、隧道禁止行人通行,市民无法监督。城管部门将启动全市13处桥梁、通道的145个城管视频监控摄像头,抓拍车窗抛物。根据3月1日起实行的《武汉市城管综合管理条例》,机动车驾驶人一旦被抓,将罚款200元。

    这13个监控点包括:江汉一桥、水果湖隧道、中山路地下通道、阅马场地下通道、国博地下通道、知音桥、长江二桥、长江隧道、球场街天桥、永清街天桥、朱家河大桥、陈家墩地下通道、汉口火车站地下通道。

    据悉,目前被确认“车窗抛物”的车主中,仅3成自愿接受处罚。对于其他7成车主,武汉市城管局表示,将赴车主单位或社区“举牌执法”催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