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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50个路口整治过马路行为 领头违法必受处罚(图)

发布时间:2014-08-29 09:11:51来源:SRC-196

武汉50个路口整治过马路行为 领头违法必受处罚

  本报讯(记者王雪)即日起至今年底,我市将在解放大道三阳路路口、鹦鹉大道腰路堤路口等50个重点路口组织开展文明过马路创建活动。市文明办、市交管局联手开展文明交通路口创建,由交警、交通协管员、市容监督员、志愿者等组成的整治组将在每天早上7点至晚上7点执勤,整治不文明过马路行为。

  整治过程中,我市将规范相关交通安全设施,市交管局科研、设施部门对全市重点路口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清理,逐一对照达标;建立市、区两级巡查制度,落实24小时全天候的抢修机制,加强全市道路交通设施维护,确保规范、齐全、醒目、有效,并规范路口管理模式。

  市文明办、市交管局要求,在50个重点路口,必须严格落实“六个一”:一个整治组、一辆整治车、一顶棚子、一幅标语、一张桌子及一本登记册。每班次不得少于4人。同时,路口执勤民警要穿着反光背心,按规定佩戴单警装备,配备执法记录仪,指挥手势、敬礼动作、执法语言和执法程序。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交通志愿者一律规范着装,佩戴统一印有“文明交通志愿者”字样和志愿者组织标识的红色太阳帽以及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证。

  在执勤过程中,路口执法管理人员要以“宣传、劝阻与严格处罚相结合”为原则,对非机动车、行人违法坚持严格管理,坚持做到逢违必纠、必管、必教育,对带头违法者必处罚,解决非机动车、行人违法从众现象和心态;电动车不缴纳20元罚款、安装顶棚、未携带行车证和非法营运,将一律予以扣车处理。根据将于9月1日实施的《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违法情节轻微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自愿参加交通安全教育活动2小时的可以免于处罚。行人、乘车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情节轻微,自愿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1小时的,也免予处罚。

  此外,交管部门还将加强机动车管理,及时发现、现场查处闯红灯、加塞、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现场处罚力度,开展24小时非现场执法,并定期对路口交通状况进行分析研判。

  市文明办、市交管局将对重点路口的措施落实、管理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实行每周通报,每月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单,对多次通报整治不力的,将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