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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为中小学校服立新规:3年不得超过四套

发布时间:2014-08-30 07:17:02来源:SRC-13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何君辉 实习生李易 通讯员邹永宁)一校之服,标准到底是什么?新学年有了新规定。武汉市教育局昨发布《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统一着装工作补充通知》,划出“硬杠杠”保障学生、家长利益。

  通知规定,校服是指中小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以及其他规定的时间和场所,统一穿着经过严格招标程序确定的学生装,其对象为全市中小学生。中小学校是开展学生统一着装的具体组织单位,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学校组织开展学生装统一发行工作,必须自觉坚持“积极倡导、规范管理、学校自主、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在组织开展学生装发行工作之前,应通过发放《告家长书》,征求全体学生家长意见。

  通知还明确了校服的发行时段和套数。学生装发行每3年为一时段,(即小学一至三年级、四至六年级、初中年级、高中年级),分时段在起始年级发行,不得在毕业年级组织发行学生装。在坚持自愿的前提下,每时段发行学生装数量不得超过4套,即春秋装(运动装)2套、夏装2套。暂停学生装冬装发行工作。

  学生关心校服的款式,而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是:质量和价格。通知称,学校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正规服装生产企业。学校要组织成立招投标工作小组,小组组成人员中学生家长代表要占半数以上,以确保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洽谈权和建议权。

  款式上,学校应根据自身需要和特色负责组织相关部门、生产企业设计学生装款式,并邀请学生、家长及教师代表全程参与,审定推选出“实用、大方,新颖、美观”的学生装式样作为全校统一式样。

  通知还要求,学生装的收费由学生装生产企业直接收取,企业必须对每一个学生开具发票。而学校在实施学生统一着装过程中,须有对特困户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及孤儿的着装减免措施,并按照不低于学生装发行数量5%的比例执行。

  学生及家长若发现学校有涉及校服的违规行为,可拨打投诉电话:027-82823260,027-65608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