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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村干部套取征地补偿款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6-06-16 08:01:55来源:SRC-11

长江商报消息 湖北通报两起基层干部腐败问题案例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昨日,中纪委“每月通报”栏目通报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86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涉及湖北有两起,分别为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房地仪器站副站长邬幺莲收受财物问题;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街光霞村村委会副主任胡新春套取征地补偿款问题。

邬幺莲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武汉某公司、泰州市某公司送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7.3万元。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

胡新春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征地补偿款共计12.1344万元,从中分得10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