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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武汉开发区多个社区"万能章"重负难减

发布时间:2017-09-10 09:01:47来源:武汉晚报

“奔波了快一个月,总算给盖了这个戳,老婆20000多元生娃的钱总算有着落了。”

昨天,武汉沌口街枫桦苇岸社区办公室一名男子如释重负,紧接着传来社区书记吴芳的声音:“就为了给你出这个证明,我们社区忙了大半个月,本来这个就不该我们出,但街里街坊的住着,么办咧?”

说话间,吴芳已陪着男子走到了一楼路边,两个太婆又迎了上来,“帮忙盖个章,伢们开学了,社会实践要社区盖章证明。”这些人都是来社区盖章要证明的,每逢开学前夕,社区都会迎来“盖章潮”,即便是在平时,社区也饱受盖章证明之苦。

“这位徐先生是开发区一车企职工,妻子生孩子只花了7000多元,但孩子一出生就得了新生儿黄疸,共花费20000多元,厂里让他到社区来开个妻子无业证明,就能报销大部分费用。”吴芳介绍,此人8月10日就来过,这已是第三次了,总算解决了。

吴芳回忆说,那天,沌口街枫桦苇岸社区居民徐先生来到社区,要求社区盖公章证明“其妻无业”,遭到拒绝。徐先生情绪有些激动,“要打市长热线投诉”。当时,社区给出的解释是,去年,武汉开发区民政局就曾下发过“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范围清单”,明确规定了14类可盖章证明的事项和21类不可盖章证明的事项,如果遇到不在此35类之列的事项,比如徐先生这样的事,原则上一律不盖章证明。

“我老婆确实没工作,生孩子花费太高,如果拿不到社区证明,就无法去单位报销。养孩子处处要花钱,这个戳必须盖到。”在与徐先生的沟通中,社区了解到他的实际困难,吴芳书记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深入街坊邻居了解情况,又向社保等部门了解徐先生妻子缴纳社保的情况。奔走大半个月,多方求证,最终落实他的妻子从未缴纳过社保,目前处于无业状态,这才放心盖了章。

吴芳书记说,武汉开发区以前都是农村,后来建设成了车都,主要有东风本田、雪铁龙等汽车制造业企业,村民进入工厂成了职工,村落也建成了社区。部分效益好的公司为了留住员工,通常会给职工一些福利,比如,如果职工的妻子没有工作,则根据工龄、岗位及对公司的贡献等方面综合评估,帮助报销比例不等的生育费用,如此一来,就需要社区出具女方的无业证明。

“现在灵活就业多的是,在淘宝兼职做旺旺客服,打点零工,这些就业情况社区根本就无法了解。”武汉开发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有关负责人说,社区用章清单列举了35类内容,而实际上,居民的需求远不止这些,但社区无力证明。

社区怕盖章,居民盖章难

“你不盖章,我就不走。”居民盖章难,社区怕盖章。

在武汉开发区民政局社区工作群里,新都、万家湖、龙湖、蒲潭、东荆、江大园等众多社区都反映:“有些单位很奇葩,入职前要社区出证明:比如证明家庭困难、单身、无犯罪记录……”而这些内容,社区根本就无力证明。

上月,万家湖社区居民要求社区撤销一份居民居住证明遭拒,该居民一周4次前往社区纠缠。记者在该社区印章使用登记本上看到,居住证明、高龄津贴情况证明、就业扶持情况证明、子女助学金情况证明、志愿服务情况证明和青少年课外实践活动情况证明居多,日均开出6份。

“居民要就业,单位要社区开单身证明。”沌阳街江大园社区群干说,开单身证明本是职能部门的事,但有些单位就是喜欢让社区开。

面临“公章之累”的居委会陷入“两难”:不盖,人难安,居民上门一天到晚闹;盖了,心发慌,就怕出什么事。

“我们也不是无理取闹的刁民,没事谁会缠着社区盖章呢?”在采访中,居民也说出了他们的无奈,这都是各单位各部门要他们去盖的,如果盖不上社区公章,他们想办的事情就办不了,有的甚至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老百姓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死缠烂打,盖到公章为止。

“有单位的人还好说,像我们这样没单位的人,不找社区找哪个?”社区居民刘女士说,去年,母亲骨折,保险公司让社区出具两份证明,才给赔付保险,一方面证明是该社区居民,另一方面证明骨折者是她的妈妈,而社区仅出具社区居民证明,而拒绝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社区不盖章,保险公司就不赔付医药费,不是想跟社区纠缠,是实在没办法,不知该找谁。

盖章有规可循,执行权责不明

“去年区民政局出台的政策,明确了14类可盖章和21类不可盖章范围,但很多证明却在此35类范围之外,原则上社区与其他职能部门有交叠的部分,相关证明一律不由社区出具。”武汉开发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人士介绍,超出35类范围的社区用章诉求很多,但社区很难解决。

实际上,给社区减负的政策出了不少,但居民要开的各类奇葩证明却未因此而减少,社区人少事情多,很多属于工商、税务、安监、公安等部门的职责,在执行的过程中,基层工作部门却转移给了社区。

武汉开发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有关负责人说,社区一楼民宅改商铺,按照规定,只要权利相关的周边住户签字同意就可以办理工商登记,但有些部门非要社区盖章证明“不会扰民”。前段时间,有居民想开网吧,也是让社区出具证明。而这些事情,一方面社区无法证明,另一方面,也不在社区权责范围内。

我市早在2004年8月就颁布了《武汉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制发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社区居委会印章不能使用于居民家庭财产的证明和任何社会经济行为的担保、居民婚姻状况证明等事项。

据相关规定,社区居委会公章主要用于社区居民自治活动,为居民提供居住、政审、申请救助、抚恤、高龄津贴、残疾保障、居民医保、住房保障、就业扶持、子女助学金、学杂费减免、青少年课外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的证明,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社区出具超出以上公章使用范围的各类证明。

社区干事担忧不已:

盖章后出了事,会不会追我的责?

在规定如此明确的情况下,居民为何仍要求社区出具各类奇葩证明?很显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关部门找居民索要这类证明。这意味着某些企事业单位甚至职能部门存在着责任转嫁问题。

社区公章一盖,确实为很多部门省了不少事,但社区这种群众自治组织在很多时候是无法核实许多事情的,公章盖不盖都是大麻烦。

不盖,有可能造成居民与社区的对立;盖,不仅违反规定还可能引来不可预知的麻烦。临走前,社区一位工作人员还在问记者:“上次我证明的那个买汽油的,不开证明他的摩托车没有油烧;开了,我哪知道他用汽油去做什么呀?假如有天出了事,会不会追究我的责任?(武汉晚报记者李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