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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夏区农村孕妇生宝宝 最高可获3500元补助

发布时间:2017-09-13 08:24:29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李晗 通讯员张春红)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从“江夏区孕产妇免费生育首发仪式”上了解到,该区农村孕妇从今年开始,在该区医院分娩费用政府最高补贴3500元。

江夏区乌龙泉街灵山村31岁女村民张慧,今年7月9日在江夏区人民医院顺产生下一名男婴,住院花费了3331.34元,通过新农合在医院报销650元,剩余的2681.34元则在江夏区生育补助中全部报销,这次生孩子一分钱都不用自己掏。

江夏区卫计委副主任朱芙蓉表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江夏区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每位农村孕产妇在区内医院分娩定补总金额最高可以达到3500元,是武汉所有城区之中补助金额最高的,其中新农合定额补助350元/人,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300元/人,余下2850元纳入免费服务补助。若住院总费用未达到3500元,按照实际花费进行补助,超过3500元的部分则需产妇自掏腰包。“产妇在区医院顺产,正常情况下费用不会超过3500元。该项生育补助也是为了鼓励江夏区具备条件的农村产妇尽量选择顺产,降低剖宫产率。”朱芙蓉表示,预计全年共有4600名左右产妇享受该补助,江夏区政府为此投入1750万元。

朱芙蓉介绍,今年1月1日后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宝宝的辖区农村户籍女性,即日起可以带着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小结、住院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填写“江夏农村户籍孕产妇政策内基本生育服务免费申报表”后,到江夏区妇幼保健院办理领取补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