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武汉新闻

武汉重拳压缩违规售房空间:夜间禁售 开售后五日内绑定认购人与房

发布时间:2018-06-02 07:14:47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朱泽

  昨日,武汉市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禁止夜间销售、开售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认购人与所购房屋绑定……全程监管的条条措施,剑指武汉楼市中炒卖房源、茶水费、价外价等乱象。

  武汉市房管局表示,将探索创新监管措施,堵塞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抢占、把控房源的渠道,压缩违规空间。

  售前约谈

  销售方案需备案公示

  售前监管方面,通知规定实行销售方案备案与公示制度,以及约谈与承诺制度。

  通知要求,房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向房管部门提交申报预售房源销售方案,一旦备案,原则上不得调整变动。同时还应接受房管部门的售前约谈,配合开展检查,并向房管部门提交规范开展销售活动的书面承诺。

  此外,房企还应通过销售现场、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已备案的销售方案。

  【解读】武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备案公示,可明确预售房源、销售时间、销售方式、销售人员等基本信息,有利于房管部门提前介入,针对性加强销售过程监管,以及售后的调查处理。同时保护购房人的知情权,帮助购房人理性选择,从源头减少发生矛盾纠纷的几率。“通过约谈、承诺、巡查制度,可向开发企业表明态度、宣传政策、明确要求,打消企业侥幸心理。”

  售中巡查

  项目不得夜间突击销售

  售中监管方面,通知规定实行现场巡查制度。房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销售时间不得早于9:00或晚于20:00。项目销售期间,房企应主动配合并接受房管部门对项目销售现场进行巡查和监督。

  通知还倡导,意向购房人数多于项目准售房源的,建议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

  【解读】武汉市房管局表示,明确“夜间禁售”、意向购房人实名登记、购房资格核查前置、认购人房源锁定等管理要求,并与商品住房公证销售、刚需保护性措施、“网签即备案”等管理方式相互衔接,压缩违规牟利空间。

  武汉市房管局还表示,房企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责令立即整改,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对拒不整改的,纳入信用警示名单,并可依法暂停商品住房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拨付。

  售后抽查

  开售后五日内绑定认购人与房

  售后监管方面,实行售后报告与抽查制度。商品房项目公开销售后五个工作日内,房企须向房管部门报告房屋销售情况,提交认购人名单,并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将认购人与所购房屋进行实名绑定,原则上不得调整变动。

  项目销售完毕前,房企应定期向房管部门报告销售进度;商品房项目销售后三十日内,房管部门按照所售房屋的一定比例对购房人进行抽样调查。

  【解读】武汉市房管局表示,将推进实施实名购房制度。认购人与房绑定,且原则上不得调整变动,可堵塞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抢占、把控房源的渠道,压缩违规空间。同时,防范开发企业延迟网签、占用购房款项的行为。

  武汉市房管局还透露,计划逐步推行“意向购房人实名登记”和“购房资格核查前置”的工作模式,最终实现“一人一房一码”的“实名购房”模式。

  另据武汉晚报:

  武汉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

  推行实名购房 禁止半夜开盘

  6月1日下午获悉,武汉正式推出“实名购房”“夜间禁售”“备案公示”等系列举措,进一步压缩违规空间,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

  1日下午,武汉市政府正式向各开发企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的通知》,提出实行销售方案备案与公示、售前约谈与承诺、售中现场巡查、售后报告与抽查等6项具体措施制度。记者查阅该通知发现几项亮点举措: 

  [亮点1] 备案公示

  《通知》要求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报备《商品房销售方案》,明确预售房源、销售时间、销售方式、销售人员等基本信息。这一举措将保护购房人的知情权,帮助购房人理性选择,从源头减少发生矛盾纠纷的几率,并有利于房管部门提前介入,有针对性地加强销售过程监管,以及售后的调查处理。

  [亮点2] 实名购房、人房绑定

  此次提出的“实名购房”,将有针对性地解决诸多违规问题。具体来看,新规要求开发商在意向购房人实名登记的基础上,将公开销售并选定的房屋通过“网签备案系统”与认购人绑定,且原则上不得调整变动。这样一来,就堵住了开发商和中介抢占、把控房源的渠道,压缩违规空间。同时,也将为实施“网签即备案”奠定基础,可以防范开发商延迟网签、占用购房款项的行为。根据计划,我市将逐步推行“意向购房人实名登记”和“购房资格核查前置”的工作模式,最终在系统、流程配套完善后,实现“一人一房一码”的“实名购房”模式。

  [亮点3] 进度管理

  商品房销售进度管理也将加强。据介绍,通过“人房绑定”实时掌握项目销售信息,并可通过“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准确发布项目可售房源信息,防止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行为;明确要求开发企业应在项目公开销售后5个工作日内,报备销售进度及清册。这将有利于房管部门有针对性开展售后监督检查,提早发现处置潜在违规问题,将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亮点4] 夜间禁售、公证摇号

  此外,《通知》还提出,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须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销售时间不得早于9:00或晚于20:00;对于意向购房人数多于项目准售房源的,倡导采取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具体销售时间段的规定,意味着此前部分开发商半夜开盘的行为将被明令禁止。“夜间禁售”“倡导公证摇号”都将不断增加开发商及中介违法违规的难度,压缩违规牟利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