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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合同竟出现审核验收费?武汉市公安消防局:将受严处

发布时间:2018-07-06 08:01:48来源:楚天都市报

图为丁某收取相关费用时被拍

图为合同出现了不存在的消防审核验收费

图为实际收钱大于合同金额

楚天都市报记者叶文波通讯员武消宣 实习生王钰俭

上月初,武汉市公安消防局接到商户举报,在武昌区汉街壹号公馆小区,商户装修改造消防工程时遭遇乱收费,甚至有人打着消防局的名义收取不存在的“审核验收工程费用”。此举严重损害执法部门形象,直接侵害商户利益,到底是何人如此大胆,其手中又拥有什么“特殊权力”?

连日来,武汉市公安消防局联合楚天都市报,展开了为期一周的深度调查,为广大市民揭开其中黑幕。

物业人士向商户

推荐消防施工单位

2016年底,市民黎涛在武昌区汉街壹号公馆买了一个门面,面积近150平方米。为方便做生意,他把隔壁门面租了下来,该门面也接近150平方米。两个门面打通后,总面积未超过300平方米。今年5月初,黎涛邀请同学来做装修。打通两个门面需要砸掉中间一面墙,墙体上的消火栓要移动,加上吊顶需要移动喷淋、烟感系统,这就是他装修时面临的“消防工程”。黎涛介绍,小区物业公司消防主管左某找到他,向他推荐了消防工程施工单位。

记者与武汉消防调查人员走访时,还有三家商户也反映了类似问题,即小区物业公司消防主管左某向他们推荐了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在江岸区永旺梦乐城,有商户反映在装修过程中,永旺梦乐城指定了消防工程施工单位。

据武汉市公安消防局调查,商户装修时物业公司指定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现象,在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住宅小区商业门面及写字楼普遍存在。对此,汉街壹号公馆小区物业、永旺梦乐城方面解释,这么做是因为有些商户贪图便宜,请了不具备资质的队伍施工,一旦个别门面消防工程施工质量不过关,将影响大楼整体的安全。

“阴阳合同”作怪

实际交钱大于合同金额

6月初,武汉市公安消防局调查人员与楚天都市报记者多次来到汉街壹号公馆小区实地走访,调查“消防工程乱收费”一事。

商户黎涛说,他去汉街壹号公馆物业前台询问消防工程怎么弄,对方让他联系左某,称左某系物业公司消防主管。“左某告诉我,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最好找指定公司,所有流程可以全部搞定,包括打点消防大队的领导,整个费用加起来需要3.2万元。”然而,没见到施工公司,他有些不放心,也不愿把钱交给左某。于是,左某找来施工方丁某,表示今后有事可以联系丁某。

5月8日,黎涛与丁某签署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写明该工程包干承包总价为1.7万元。但按双方口头约定的3.2万元,黎涛当天交了首批工程款2万元,他仔细一想又有些不放心,于是让丁某在合同背面写下了收到2万元工程款的收条。

汉街壹号公馆另一商户樊强反映,他租的门面有100多平方米,也是在左某介绍下认识了丁某,合同写着商户消防工程包干承包总价1.3万元,他实际支付了1.5万元。由于合同金额与实际交钱不一致,樊强留了一个心眼,将丁某收钱的画面录了下来。

为何实际交的钱大于合同总价?黎涛说:“合同上只让写1.7万元,我也没办法。左某说其他钱需要打点消防大队的领导。”至于多收的钱是否真用于打点,黎涛表示并不清楚。

合同出现奇葩条款

竟然有“消防局审核验收费用”

在黎涛、樊强提供的消防工程合同里,承包方(乙方)均是丁某,其由小区物业公司消防主管左某介绍。

记者注意到,两份合同的条款十分接近,在承包范围中均写道:“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消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消防局审核和验收的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对此,武汉市公安消防局、武昌区消防大队人士都很诧异:“消防局审核验收还收费用?政府部门为企业、市民服务,消防局的审核验收一直都是免费的,绝对不收取任何费用。”

武汉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公安部2015年8月印发的《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明确规定“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取消投资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黎涛的商户面积不足300平方米,樊强的商户才100多平方米,压根就不需要消防部门来审核验收。

对此,黎涛表示很无奈:“我是个外行,哪知道这些呢?”他说在施工过程中,有一次让工人检查施工情况,结果工人说漏嘴“你这都无所谓,又没超过300平方米,根本不需要消防大队审验,物业说可以就可以了”。听到这句话,黎涛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自己找人施工

物业人士也收了钱

6月初,在汉街壹号公馆调查过程中,还有另外两名商户反映物业公司消防主管左某直接收了他们的钱。

商户邬刚介绍,他的门店面积约85平方米,中间做了一个夹层,加起来也就100多平方米,左某以消防工程装修和打点为由,通过微信收取了他1万元。邬刚现场出示了1万元的微信转账记录,时间是今年1月16日。邬刚说他曾请做消防工程行业内的朋友对其所租门店进行评估,仅需安装几个喷淋和烟感,费用不超过2000元。

“邬刚这个门面,左某毕竟找人帮他动了一些消防施工,可我的门面是我自己找的施工队呀!”商户程磊说,他租的门店面积约290平方米,今年1月开始装修,涉及到的消防工程包括喷淋、烟感和室内消火栓,物业消防主管左某曾推荐施工企业,还称“自己本身就是做装修的,有自己的施工队伍,可以自己做消防工程”,但左某仍要收取相关费用大约2万元,程磊表示“这太高了,但愿意交个朋友”。经商议,双方最后约定交8000元。1月20日,程磊通过微信向左某转账8000元。1月22日,左某自称买了两条高档香烟为程磊打点,程磊又通过微信向左某转账1800元。

“你们的门面都不足300平方米,根本不需要向消防部门报审,你们知道吗?”记者问道。程磊、邬刚表示不知道。程磊说自己的门面消防工程施工是他自己的队伍,严格意义上来讲,不需要向物业公司消防主管和外面的消防公司交任何费用,但他曾多次向小区物业报审相关资料,一直没有通过,直到向左某交钱后,才开始动工装修。

邬刚补充道:“我们做生意耽误不起,这是租的门面,不营业每天至少损失上千元,比这大的门面损失就更多了。我们也没办法,只能盼着早点装修早点营业。”(应商户要求,文中商户均为化名。)

相关链接:严重损害执法部门形象直接侵害众多商户利益 以消防名义乱收费行为将受严处

图为嫌疑人左某接受警方审查

图为某消防公司资质疑似被盗用

□楚天都市报记者叶文波通讯员武消宣孙逊

针对武昌区汉街壹号公馆的商户在改造消防工程过程中遇到的乱收费现象,甚至有人打着消防局名义收取不存在的“审核验审费用”,武汉市公安消防局局长郑西、武昌区公安分局局长皮兴胜表示将一查到底,严厉打击这种不法行为。

6月上旬,武汉消防、武昌警方、楚天都市报记者三方多次碰头,通报相关情况,武昌警方刑事立案,成立专班开展调查。6月9日丁某投案,7月3日左某投案,武昌区东亭派出所依法将二人刑拘。

合同中出现的消防公司表示资质被盗用

商户黎涛、樊强与施工方丁某签订了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针对合同附属的消防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丁某表示,每一个项目都需要营业执照,不然没法签合同,他自称是从工人那借来的。

黎涛所持合同附属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显示,施工的消防公司系“湖北××华正消防安全检测有限公司”。樊强所持合同附属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显示,施工的消防公司系位于武汉市江岸区的“湖北安×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6月2日,武汉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相关负责人及本报记者致电核查,两家公司均明确表示丁某不是该公司员工,他们也没有将营业执照借给丁某使用。

武汉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由此可见,丁某与商户签订消防工程合约时,极有可能假借了其他有资质的消防公司的名义。随后,专班民警到两家公司上门调查,两家公司表示资质被盗用了。

物业经理称系个人行为

已辞退消防主管

6月初,记者与武汉市公安消防局调查人员来到汉街壹号公馆,该小区物业公司系大连万象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该小区物业经理陈先生介绍,左某进入物业公司约有两年时间,是汉街壹号公馆小区的消防主管,负责管理90多家商户。在被问及左某是否违规收取商户消防工程改造费用及收款去向何处时,陈经理称消防部门介入调查后他才得知此事,公司6月1日已将左某辞退。

陈经理说,商户所反映的乱收费行为,纯属左某的个人行为,公司从来不会为难商户装修,“左某属于成年人,他个人与丁某联合所做的事,物业控制不了,但物业公司一再强调不能出现任何形式的乱收费”。同时陈经理表示,左某作为公司员工,物业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

6月1日,左某正在外地度蜜月。当着武汉市公安消防局调查人员及记者的面,陈经理致电左某质问“为何向商户收取费用”,最初左某矢口否认,当陈经理告知商户已向消防部门提供微信转账的记录,左某改口称“这是用于消防工程改造的”。

参与整体消防施工

丁某熟知消防系统

施工方丁某是何许人也?陈经理介绍,该小区原整体消防工程施工单位是辽宁强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竣工交付后有两年的维保期,商户装修时需要消防改造,必须连入小区消防控制主机与之联动,否则一旦商户发生火灾,物业消防控制室无法联动,易产生安全事故。丁某知道连接消防主机所需的相关地址码及密码,武汉市公安消防局介入调查后,物业公司已向辽宁强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反映丁某的行为,并通知了小区保安严禁丁某进入小区。

6月2日,武汉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相关负责人电话联系上丁某。丁某说他并非辽宁强盾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只是下面的分包商,是个人施工队负责代班。由于他参与了小区整体消防工程的部分施工,所以知道如何连接小区消防主机,并称“维保公司和物业公司也是知道的”。“这些活都是左某谈的,我只负责具体施工。在哪挣钱不是挣,别人介绍给我我就干。”丁某解释。至于为何实际收钱金额大于合同金额,丁某表示费用是左某谈的,自己不记得签了多少份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调查人员一再追问,他就说签了“一二十份”。至于合同范本从何而来,又说记不清了。

武昌警方刑事立案

两人被依法刑拘

对于左某所说的打点消防领导,及合同中出现的“消防局审核验审费用”,武汉市公安消防局、武昌区消防大队明确表示这纯属编造。

6月6日,武汉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监督处处长罗洪波等向武昌区委常委、区公安分局局长皮兴胜介绍了前期调查情况。皮兴胜要求分局刑侦大队、东亭派出所组成专班调查此案。

6月7日,武汉市公安消防局调查人员、记者向专班民警提交了调查资料。当天,黎涛、樊强、邬刚、程磊等4名商户来到东亭派出所报案。6月8日,武昌警方刑事立案,9日丁某来到东亭派出所投案。而左某去了外地,警方将其在网上追逃,并联系上其家属宣讲法律政策。迫于警方压力,7月3日上午,左某来到东亭派出所投案自首。两人先后被依法刑拘。

据左某交代,超出合同金额的费用,一部分是消防系统维修押金,一部分就是所谓的“打点费用、审核验审费用”。不过左某坦言,他知道只有300平方米以上的门面才需要消防部门审验,而且不收取审验费用。

东亭派出所刑侦副所长周屹介绍,左某与丁某相互配合,商户到物业公司联系左某,左某就推荐丁某施工,丁某不具备消防施工相关资质但熟悉小区消防系统,二人以“打点费用、审核验审费用”名义额外收取商户施工以外的费用。经警方调查,目前已有近10家商户向他们交了钱,施工以外的费用大多进了左某个人腰包。

发现类似乱收费行为

市民可以直接报警

武汉市公安消防局介绍,根据公安部2015年8月印发的《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已取消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广大市民一定要擦亮眼睛。3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需要审验,但消防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今年以来,武汉市公安消防局持续开展“每周一查”,整治消防隐患。武汉市公安消防局局长郑西多次强调,除了临时查封、依法处罚、限期改正等措施,消防部门更要及时上门帮扶指导、多听建议,为整改隐患提供技术服务。在日常生活中,由于部分市民、单位对相关程序不了解,便求助“中介”,结果跑了冤枉路,花了冤枉钱。为解决这一现象,今年以来,武汉市公安消防局进一步健全警企联系、警民恳谈等机制,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帮助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消防安全问题。

记者看到,在许多消防重点单位外墙醒目位置,都张贴了警民联系牌,上面写有消防监督员的姓名、职务、电话号码,并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发现类似以消防名义乱收费行为,请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