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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高校内开网吧被曝光 租户关停3天后竟重新营业

发布时间:2018-11-19 08:17:54来源:长江日报

14日晚,写有“电子阅览室”字样的标牌被塑料布遮掩

14日晚11时许,“电子阅览室”内依然有人在上网玩游戏 长江日报记者费权 摄

长江日报记者费权

高校电子阅览室变通宵网吧

曝光后校方要求商户停业整改

今年国庆假期结束后,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学生食堂3楼新开了一间电子阅览室,竟然像一家网吧。长江日报记者于10月30日实地探访,发现这间电子阅览室里上网者多在玩游戏,不需要身份证,仅需输入手机号码即可,每小时收费6元,成为会员后有优惠。电子阅览室内烟雾缭绕,无人制止吸烟行为。该阅览室深夜灯火通明,通宵营业。10月31日,长江日报9版刊发报道《一高校电子阅览室竟变通宵网吧》,曝光了这一情况。

当日,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发布《关于商户租用我校场地违规经营电子阅览室的情况报告》,称学生反映违规经营的“电子阅览室”位于学生食堂附楼的3楼。今年7月,武汉鑫起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学校后勤处资产与经营科,计划租用该场所经营电子网络阅览室。考虑到学生需求,经协商,双方于8月份签订合同。合同约定:“乙方要取得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照,才能开门营业……有义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合同签订后,该商户对租用场地进行了内部装修。国庆假期后,该商户在学校没有核准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试营业。

报道当天,学校要求商户立即停业整改。对于校园出租门面监管漏洞,校方表示将全面排查,启动相关问责程序。

有大学生投诉

关停3天后重新营业 依然烟雾缭绕

11月14日,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小陈(化姓)向长江日报投诉,该校学生食堂附楼3楼的电子阅览室在关停3天后,又重新营业了。

小陈说,这里依然是24小时营业,吸烟还是没人管,里面乌烟瘴气,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不利于身体健康。

“电子阅览室重新营业后生意依然很好,近百台电脑前座无虚席,可以玩通宵。”小陈感到不可思议,“不知商户是怎么整改的?再说,学校内怎么能开网吧呢?”

记者再次实地探访

深夜拉起窗帘营业 不少人上网玩游戏

11月14日晚11时20分,长江日报记者再次来到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在学生食堂附楼前,已看不到上次来时看到的灯火通明。3楼楼梯口写有“电子阅览室”字样的标牌被塑料布遮掩,3楼门口摆放着一块写有“停业整改”字样的牌子。

记者在3楼门口看到,内部灯光昏暗,但依然有不少人在上网。记者走进去后,一男子很快来到前台,询问是否上机。该男子介绍,此处上网收费为每小时6元,通宵价格为12元,如果办理会员证,可享受每小时5元的优惠价。

记者数了一下,此时有20多人正在上网玩游戏。有人抽烟,地面烟头随处可见。窗帘均被拉上了,将窗户遮得严严实实。

在前台处,记者没有看到应该悬挂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文化教育部门表示

高校内禁止开网吧 市民如发现可投诉

湖北省文化厅文化市场稽查总队工作人员表示,原文化部等14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校内上网场所必须由学校直接管理,不得出租、承包,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收费须按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统一收支。禁止将学校的房产和设备出租用于开办网吧。

这位工作人员说:“也就是说,武汉城市职业学院不管是将校内电子阅览室承包给商户,还是出租学校房产和设备用于开办网吧,都属于违规行为。”这位工作人员同时表示,按照规定,如有学校违反该规定,则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学校改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记者随后联系了武汉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该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高校内不准经营网吧。不管是学校自己开设网吧,还是学校将场地和设备租赁给商家开设网吧,都属于违规行为。市民如发现相关情况,可向教育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