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特派记者刘春燕 陈凌墨发自北京
为何屡次发生高层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怎样通过制度化建设预防腐败?反腐倡廉,始终是社会聚焦、各界热议的话题。
党的十八大将“政治清明”、“廉洁政治”写入报告,甚至直言,如果反腐问题解决不好,有“亡党亡国”的危险。连日来,湖北团多位党代表高度关注,表达各方想法和建议。
车延高代表:加强腐败防控 做到干部清正
报告摘录: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
武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车延高代表认为,十八大报告将“反腐倡廉”提到了一个更高的高度,对全党全社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车延高注意到,在“七一讲话”中,胡锦涛同志曾提到“四个危险”,十八大报告再次提出“四个危险”。
他认为,“精神懈怠危险,是信念丢失、责任心缺失的问题;能力不足危险,看起来好像是个人能力的问题,但从大的方面看,则是如何进一步以事业作为第一追求,把更多精力用于事业;脱离群众危险,说的是作风问题;消极腐败危险,则直接指向腐败问题。”
“反腐倡廉,一方面要亡羊补牢,更重要的是未亡羊先补牢。”车延高说,十八大报告将反腐防控体系的建设作为重要方面提出,要求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在他看来,应在经济建设加快发展的过程中,探索有效的反腐防控体系,加强制度建设,避免权力寻租。“武汉市正在大力开展的治庸问责行动,也是防控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马俊镠代表:关乎百姓利益的小案 与大案同等重要
报告摘录: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荆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查委员会专职委员马俊镠是十七大、十八大两届党代表。她注意到,相比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十八大报告郑重严肃地提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很显然,党中央把反腐倡廉提到了新高度,足以显示反腐的决心、力度之大。”
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处理了薄熙来、刘志军等一批大案要案,报告中同时提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这在马俊镠看来,说明党中央不仅要办大案,而且不忽视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小案件、小腐败。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是十八大描绘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骨架。马俊镠认为,党员干部人人清正,是政府整体清廉的细胞,二者又是确保政治全面清明的基石和前提。
陈刚毅代表:针对各个行业的特点 定制不同反腐制度
报告摘录: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我一直认为,反腐必须要用制度和法律,有了硬杠杠,反腐才有震慑力和持久性。”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正高职高级工程师、党委书记陈刚毅代表说。
他认为,反腐倡廉,首先要堵住腐败漏洞,清除一切滋生腐败的温床,建立一整套“严丝合缝”的反腐制度和法律。他建议,针对各个行业的不同特点和规律,量身定制不同的反腐制度,并根据贪腐手段的不断变化,适时改进完善反腐网络,“让反腐与时俱进,甚至具有前瞻性。”
记者看到,陈刚毅在十八大报告里,对“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等表述划了着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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