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委“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认真贯彻省委“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对全省活动进行总体谋划和组织协调,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对全省活动进行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
3、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性会议,制发相关文件,对全省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4、组织协调中央驻鄂和省级新闻单位抓好活动宣传工作,加强宏观指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及时了解掌握全省活动进展情况,总结各地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6、组织编发活动《简报》。
7、组建各工作小组,组织和协调各组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开展工作。
8、加强与各专项活动牵头单位联系协调,促进工作平衡发展。
9、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
(一)综合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组 长:杨汉军(兼)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副组长:张建文 省委党建办(省党建所)
主任(所长)
何 光 省委组织部组织一处处长
汪 伟 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处长
胡 勇 省委党建办理论指导处处长
主要职责:
1、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2、起草省委领导、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有关活动的讲话稿。
3、起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文件。
4、整理和起草全省开展活动的综合情况和报告。
5、负责制定活动推进计划。
6、负责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项活动及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
7、编发活动《简报》。
8、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