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起草《全省“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总体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2013年2月22日)
根据安排,现将《全省“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方案》的起草背景和过程
1、《方案》的起草始终贯彻中央、省委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多次强调要认真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党的十八大精神学得更加深入、领会得更加透彻、贯彻得更加自觉。刘云山同志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督促情况汇报会上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一个持续深化的过程,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在狠抓落实、深化落实上下工夫,以更加务实有力的举措把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2月1日,李鸿忠同志在省委常委会听取全省“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情况汇报后指出,去年1月开始在全省开展的“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成效非常明显,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部署,认真总结、充分运用我省去年“迎创”活动的宝贵经验,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一轮主题实践活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激情,营造团结和谐、激情奋进的浓厚氛围和强大气场,争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新业绩。2月16日,在全省“学创”活动动员大会上,李鸿忠同志和王国生同志发表重要讲话,对开展“学创”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在起草《方案》过程中力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领导同志的这些重要指示精神。在《方案》形成过程中,昌尔同志、阳生同志多次就活动要求、活动内容和活动步骤等作出重要批示,为《方案》的起草提出了重要指导意见。
2、《方案》的起草坚持以中央关于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为重要依据。《方案》的起草,注重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特别强调用十八大提出的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领“学创”活动,把“学创”活动作为我省落实中央要求的具体举措、重要载体和率先行动。同时注重围绕省委、省政府“一元多层次”重大战略部署,注重巩固和扩大“迎创”活动、“三万”活动和治庸问责工作成果,注重聚焦主题、突出重点,力求使主题实践活动既有内容又有形式,既有创新又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既有实际行动又有舆论烘托,既有指导性又有操作性。
3、《方案》的起草听取并吸收了省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根据省委领导同志的要求,初步方案形成后,我们召集相关活动牵头单位召开座谈会,通报了方案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并对细化方案提出了初步设想,听取了对《方案》的意见建议。大家认为,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很有必要,意义重大。对《方案》总体赞成,并表示将按照省委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五个湖北”建设的牵头单位和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认真落实省委常委会决定,迅速行动,制定了“学创”活动各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我们对各单位的意见建议和专项活动方案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和汇总。2月16日全省“学创”活动动员大会和2月17日全省“三抓一促”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后,我们根据鸿忠同志和国生同志讲话精神,再次对《方案》作了修改完善。
二、《方案》的主要框架和内容
《方案》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内容、活动步骤和组织领导五个部分,概括起来为“五个目标”、“四个重点”、“三个步骤”。
关于“五个目标”。《方案》把“深化学习增信念、转变作风树形象、服务群众惠民生、优化功能强组织、再创佳绩促跨越”作为活动的主要目标,主要考虑是,主题实践活动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又要符合湖北“竞进提质、扎实开局”的总体工作要求,要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学习、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加强组织等系列要求,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转化为强大的政治动力和工作激情,为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实现富民强省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关于“四个重点”。《方案》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结合湖北实际,提出了主题实践活动的四个重点,也是四个专项活动。一是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五个湖北”建设。二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是开展“三抓一促”活动。四是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其中第一项重点工作主要是在深化对十八大精神学习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实施意见的落实,拟定今年“五个湖北”建设的工作计划和路线图,大力实施推进。通过开展“学创”活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第二项重点工作主要是按照十八大关于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提前准备,率先行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这项工作中央上半年进行试点,下半年全面展开,目前我们正在积极组织开展调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第三项重点工作主要目的是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2月17日省委、省政府已召开专题会进行了部署,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印发。第四项重点工作主要目的是巩固去年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成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增强组织活力。制定并全面实施《2013—2017年湖北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
关于“三个步骤”。《方案》提出了宣传发动、推进实施、总结提升三个步骤,确保活动扎实推进,有序进行,取得实效。在整个活动推进过程中,尤其要注重加大宣传力度,按照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增强感染力、震撼力的要求,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关于组织领导。《方案》建议成立省委“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参照去年“迎创”活动做法,建议请李鸿忠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王国生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张昌尔同志任常务副组长,王晓东、侯长安、楼阳生、尹汉宁、傅德辉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政研室、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发改委、省委高校工委、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统计局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委组织部,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分别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纪委一名负责同志担任组长。
三、需提请常委会研究确定的具体事项
1、为确保主题实践活动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们提出了关于成立省委“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建议方案,请常委会审定。
2、建议近期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请市州党委分管负责同志列席,对“学创”活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3、建议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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