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车窗抛物”系列评论之一
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评论员肖杨
近日,本报集中报道了“车窗抛物”行为给武汉城市环境带来的不良后果,其中提到的一些情节和数据,相信会让每一个听闻者为之惊讶与叹息。
比如,快速路上一天就能清扫出10余吨垃圾,而武汉去年12名环卫工人因清扫马路垃圾,被撞身亡。但愿那些曾经“不拘小节”、随手往车外扔东西的人,看到这组数据,内心能有些许自责。
有人说,看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不看高楼,看下水道。看行车文明程度,不妨看道路两旁的清洁度。令人遗憾的是,在我们的一些马路上,各种不文明的现象随处可见,成为城市脸上的“伤痕”。
垃圾随手扔出车窗,破坏的不仅是环境美感,甚至还“要命”——不仅给环卫工作业带来风险隐患,而且高速车窗抛物,如同丢“炸弹”,很容易造成危险。
相反,随车带个垃圾袋,将垃圾装进袋子里,一时没有,哪怕暂时放在车里,下车后再做处理,不过是举手之劳。纳闷的是,类似的文明细节媒体提醒了多次,比如早在2005年,本报就票选出江城“十大驾驶陋习”,可至今,“强行插队”、“长开远光灯”、“随意变更车道”种种陋习不仅没有根除,甚至随着汽车时代的到来,变本加厉了。
不客气地说,车窗抛物,扔掉的不仅是垃圾,还有个人的公共素养、文明素质。而不文明用车行为,不仅是缺乏对交通法规的足够尊重,核心更是缺乏对生命的敬畏与关怀,不注重自身及他人行车安全。其次是公共意识淡薄,缺乏对他人的尊重和礼让。只管自己一时方便,不管他人感受。具体到车窗抛物上,就是车是自己的,不能不整洁,车外是别人的,可以脏乱差。
知名经济学家梁小民曾言:“过去我曾为中国汽车太多而发愁,到了欧洲才知道,汽车多少无关紧要,关键是有没有汽车文明。”相较国外,我国才步入汽车社会,出现一些状况可归入发展之痛,却也说明,我们亟需补上汽车文明这一课。
前不久,公安部出台新规,加大对闯红灯等违章行为处罚力度,加强交通安全与公共安全,用法律的手段来捍卫汽车文明。然而,很多时候,对待一些违规用车行为,许多驾驶者大多停留在“交警会抓”的认知中,以为交了罚单就能了事,却忘记了这本身是不道德的,极大纵容了类似车窗抛物这种处罚轻、取证难的违法行为。
不要忘记,每一个驾驶员的第一课,就是接受驾驶文明与驾驶道德教育,安全至上,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人伤害。应该正视,汽车社会里的人际关系与社会节奏更复杂与快速,唯有汽车文明的润滑,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汽车社会里人、车、环境的种种摩擦。
倡导汽车文明,从告别车窗抛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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