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周三春 摄
荆楚网消息(记者周三春、通讯员周晶晶、涂小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检察机关如何有所为?12月2日,武汉市检察院介绍了今年以来的相关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武汉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服务非公经济“十八条意见”、湖北省检察院“鄂检十条”,开展了“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一系列举措卓有成效。
武汉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副检察长陈晓华介绍,全市在依法打击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刑事犯罪方面重拳出击。今年3至10月,武汉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相关案件123件173人,起诉186件253人;立案侦查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贪污贿赂案件25件28人,渎职侵权案件21件28人。
武汉市检察机关还充分履行诉讼监督职能,重点监督审查涉及非公企业案件的办理过程,以及相关民事审判、民事执行活动中出现的不合理问题。
今年3至10月,该市检察机关对“四类人员”(涉案非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12人。
该市检察机关还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认真贯彻“护幼、容错、不赦罪”的要求,坚持严格司法与保护权利并重。确保“不因办理一个案件,拖垮一个企业”。今年3至10月,刑检部门对“四类人员”经审查后依法不批准逮捕53人,决定不起诉4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依法采取或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19人。
在非公经济领域违法犯罪预防以及提供法律服务方面,武汉检察机关也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通过构建“信息直通”、“法律体检”和“便民服务”三大平台,努力健全服务非公企业的长效机制。
今年3月至10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召开非公企业人士座谈会223次,走访非公企业405家。检察机关对全市非公企业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89件,开展法治宣教198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6.25万次。检察机关外网、12309举报平台,两微一端等渠道,都成为有效的政策宣传和沟通平台。
(作者: 编辑:王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