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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推进长江大保护 绿色发展取得初步成效

发布时间:2016-12-22 22:41:22来源:SRC-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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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消息(记者 徐芳)12月22日,记者从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推进长江大保护和湖北绿色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湖北制定出台《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和5个专项规划,组织开展“查、关、治、罚、复、退”长江大保护行动,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截至12月17日,共办理办结督察组交办件815件,实施行政处罚195次,责令停产整改322家,查封取缔关闭139家,249人被问责。

  党委新闻发言人、省委副秘书长赵凌云介绍,湖北出台和实施《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意见》等一批文件。省人大制定《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发展的决定》,开展了环保法律法规执法监督检查。省政协多次开展生态环保工作的视察和调研,为生态环保建言献策。省委主要领导同志亲自领衔“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改革重大项目,亲自领衔关于湖北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系列重点提案督办。

  湖北制定出台《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和5个专项规划,加强岸线资源管控,组织开展“查、关、治、罚、复、退”长江大保护行动,关停一批沿江企业和非法码头。全面加强环保督察问责。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出台《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等文件,完善生态环保责任体系。实施“绿色政绩”考核,实行环保问题 “一票否决”。大力推进环保督查问责,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一批人被问责,其中部分人员被免职。截至12月17日,共办理办结督察组交办件815件,实施行政处罚195次,责令停产整改322家,查封取缔关闭139家,249人被问责。

  目前,省级以上生态示范市、县、乡镇、村和环保模范城市达到2266个,省级以上森林城市(镇)、绿色示范乡村达到2921个。湖北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6大类20个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成为全国示范试点单位最多的省份之一。

  此外,湖北先后出台《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一系列法规,部分条例和规定走在全国前列。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先后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零点行动、长江沿线环保暗查等专项执法行动,今年1-10月实施行政处罚2505件,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4882个。建立司法联动机制。建立环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市、县三级法院实现环保合议庭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