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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16年降低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减负10亿元

发布时间:2017-01-22 20:10:17来源:SRC-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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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记者刘申摄

  湖北日报(荆楚网)消息(记者 徐芳)1月22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召开,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广生介绍,2016年,全省共降低7个部门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5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年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10亿元。

  胡广生表示,2017年湖北将进一步围绕减轻实体经济负担,继续深化涉企收费体制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继续对现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取消属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降低水平偏高、服务管理效果不明显的收费标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在辖区内实行“零收费”政策。

  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系统梳理,具备竞争条件的一律放开,由市场竞争选择服务主体并形成价格。

  最大力度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加快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进行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明确收费权责关系,完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政策。中介服务机构要与审批部门彻底脱钩,放开数量管控,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

  完善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按照今年农业供给侧改革要求,建立《湖北省涉农收费标准目录清单》,规范涉农收费行为。

  坚决制止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等违规行为,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业主管部门“五脱钩”相关要求,完善行业协会收费政策和行为规范。

  积极创新收费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出台完善收费统计、收费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