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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到掉渣:武汉俱乐部起诉足协法院或不受理

且看中国足球乱象之一:中国足球已成被抛弃的“灾区”

  荆楚网消息(记者韩俊)10月9日,记者了解到,武汉光谷足球俱乐部正准备向法院起诉中国足协。期间有律师告知武汉光谷俱乐部,由于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处理体育争端的专门仲裁立法,本案很有可能找不到受理的法院。
  记者随后采访了多位律师,他们都表示,与国外某些国家以及国际奥委会规定体育仲裁制度相比,当前我国国内还没有专门的体育仲裁立法,仅在《体育法》中有一条象征性地解决体育争议的条款,即《体育法》第33条:“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办法和仲裁范围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直到现在,国务院并没有出台相应的规定,我国也从未设立专门、独立的体育仲裁机构。 据介绍,我国现有体育纠纷的解决,除了当事人自行和解和体育社团组织内部解决外,多采取行政部门调解和裁决的方式。由于体育纠纷的某些特殊专业性和技术性,直接诉诸法院的为数极少。从1994年职业联赛创立到现在,还没有一起法院受理的俱乐部或者个人因为不服中国足协行业处罚而起诉的案例。
  就目前来看,中国足协在国内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与执行者,光谷俱乐部诉诸法院这条路已明显堵死。中国足协章程第86条明确规定,“中国足球协会、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俱乐部,保证遵守《国际足联章程》的规定,不将自己与国际足联、亚足联及其会员协会和俱乐部的任何争议提交法院,而同意将争议提交各方认可的仲裁委员会,并接受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这条章程也成为最受球迷与网友争议和诟病的话题。业内人士指出,中国足协在其章程、规范以及其所签订的合同中规定了大量强制性的仲裁条款,而不论其成员或有关的附属机构是否真正同意了该条款。
  中国足协的相关官员曾对媒体说,武汉光谷俱乐部将不能在法院起诉中国足协,这是章程和惯例规定的,也不存在挑战规则与否的问题。有其他俱乐部相关人士透露:“足协早就摸透法律上还是他们说了算,武汉队打官司没得打”。难怪此前足协联赛部主任马成全曾表示,对于起诉,足协并不在乎。
  武汉俱乐部选择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看来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官司上的“技术性问题”。
  一些专业人士指出,体育的职业化程度提高了,国内外体育界的交流更加频繁,相应地体育争端较之以往会更多,而国内各体育协会基本上都没有自己的仲裁机构,这些现实情况对解决体育争端以及进行国际体育交流是不利的。他们呼吁司法界关注这个法律的灰色地带。

编辑: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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