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敬 通讯员周钢)四川地震后,全市各界爱心如潮捐款捐物。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规范救灾募捐活动,并要求民政、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监督检查。
根据通知,我市救灾捐赠由民政部门统一组织,各系统、各部门只能在本系统、本单位内组织救灾捐赠活动。除武汉市红十字会、武汉市慈善总会外,个人及单位在社会上开展救灾募捐活动,须经民政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搞强行摊派。各区、街、社区要设立固定的捐赠接收点,每日要将接收的款物向社会公示。
来源:长江日报
我市规范救灾募捐活动

多媒体报纸:我市规范救灾募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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