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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严查以“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5日19:13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资料图:新疆乌鲁木齐市第133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朗诵语文课文。中新社记者 刘新 摄

中新网客户端3月25日电(记者 杨雨奇)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办学 义务教育 形式 入学 私塾 【纠错】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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