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有一种刻板印象是需要更正的。即:认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是国外“要我干”的,无视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积极主动的时代需求。
中国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是“要我干”还是“我要干”?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时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对此,外资企业有要求,中国企业更有要求。”
很明显,是“我要干”!
“我要干”,如何干?从正在进行的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透露的许多新信息中,就能看出中国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大势所趋。
“我要干”的,首先是修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今年商标法和专利法的修改,都将提高知识产权的侵权赔偿额度。
4月23日公布的商标法修改决定,明确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修改条款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样的惩罚性赔偿额度在国际上都是比较高的。
今年,全国人大还将修改专利法,重点是完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目前全国人大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中,规定了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我要干”的,还有提效。
保护知识产权,需要提高知识产权的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正在对标国际最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