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 > 要闻

读懂“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深刻意蕴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5日16:10 来源: 人民网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汲取中国传统生态智慧,借鉴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蕴含着人与自然是有机整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系统治理生态环境等内容,对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类文明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人与自然是有机整体理念。习近平同志强调,“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告诉我们,自然是包括山、水、林、田、湖、草等的有机整体,和人一起组成一个生机勃勃的生命共同体,而且这个生命共同体“生而又生”、不断演化,不断创造新的生命。中华文明既肯定自然的“生生”事实,又赋予其价值,如“天地之大德曰生”。以生命共同体阐述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意味着对自然“生生”事实的肯定,而且蕴含着对自然充满敬畏和热爱的道德情感。当人们将道德情感倾注于自然,就会认识到人类与自然血脉相连。人不是自然的主宰,自然万物本身是有价值的,这种价值独立于人类对自然的功利性评价。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狭隘观念,对自然的价值作了充分肯定,表达了对生命、对自然的热爱与赞美。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习近平同志指出:“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逻辑必然。人类不应该是自然的掠夺者,而应该承继天地生生之德。但进入工业社会以后,人类开始对自然进行掠夺,最终也导致了自然对人类的报复。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这是对传统工业化道路深刻反思的结果,是符合人类历史发展方向的正确选择。新时代,我们要大力践行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系统治理生态环境理念。习近平同志指出,环境污染已经“成为民生之患、民心之痛”。因此,必须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为老百姓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这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告诉我们,保护生态环境必须注重系统治理。在人与自然这个生命共同体中,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各个要素相互制约、相互影响。我们必须遵循生态系统的内在规律,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给自然留下休养生息的空间。要划定生态红线,把良好的生态系统尽可能保护起来。要保护和恢复湿地,保护天然林,严格保护耕地,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还应看到,人—社会—自然是一个复合生态系统,自然生态与社会生态密切相关。自然生态问题的解决,有赖于经济增长方式和人们生活、消费模式的改变。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坚持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之路,倡导适度消费、绿色消费、简朴生活,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作者单位: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纠错】编辑:张惟乔

Copyright © 2001-2018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在线投稿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