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科学、严密、有效的制度设计,为新时代正确选人用人立明纪律规矩、扎紧制度笼子,必将进一步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和用人生态。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关键一环就是从严治吏,着力整治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当前,中华民族正处在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正处在克难攻坚、闯关夺隘的重要阶段,迫切需要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只有在监督检查上把功夫下深做足,从源头上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让干部队伍不断净化成为“一池清水”,选贤任能才能有可靠坚实的基础。新出台的办法抓住选人用人监督检查的关键和要害,顺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任务形势,对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检查内容、机制、方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和完善,以更加严格的监督措施、更为完善的监督体系兴利除弊,有效压缩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供有力保证。
“为人择官者乱,为官择人者治。”办法着眼选人用人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有的放矢、重拳出击,在内容上,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情况,落实好干部标准情况,执行党的干部工作政策规定情况,促进担当作为情况,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情况作为重点;在机制上,通过把所有有用人权的党组织纳入监督中,实现“全覆盖”监督,通过上级监督、内部监督、群众监督及联席会制度等具体举措,实现“全方位”监督,通过任前事项报告、“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倒查等制度,实现“全过程”监督;在责任追究上,明确应当追责的失职失责情形,让违规行为出现后“谁来负责”“负什么责”有据可依,使监督制度规定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充分体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巨大威力和约束作用。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选人用人监督没有休止符。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以办法为最新遵循依据,强化政治担当,突出政治监督,切实发挥好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整肃用人风气,以正本清源、激浊扬清的决心,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带头用好监督制度利器,真正做到选好人、用对人,推动选人用人风气持续好转、更加清朗,以选人用人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山清水秀,在新时代展现选人用人监督的新气象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