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版)》昨天(6月30日)发布,再次释放了积极的开放信号。
通过本次修订,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措施减至40条,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
新版清单中,取消了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业务对外资的限制,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限制。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版)》较大幅度增加鼓励外商投资领域,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条。
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
国家发改委外资司负责人 王建军:缩减负面清单,扩大鼓励行业,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推进高质量发展和深化改革,充分展示了中国政府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的决心和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