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记者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18年12月6日,市中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 17条。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依托 “零距离”诉讼服务中心,畅通涉企案件立案通道,依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切实保护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完善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加强企业救治退出的司法保障;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完善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确保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得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