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陈俊 通讯员黄玉莲)11日,宜昌市首次因违建处置不力,对相关物业管理公司开出8000元罚单。
本月起,《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物业公司发现违建要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若未履行,将被处以5000元至3万元罚款。
7日上午,宜昌市夷陵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在峡江路日常巡查时发现,冯家湾社区无石山庄小区内有两户正在吊运建筑材料。执法队员调查发现,运输材料的分别是周某和陶某,其中周某打算在原有房屋上再现浇一层约140平方米的房屋,陶某准备建设隔热层。两户均未办理相关手续,小区物业既未劝阻、制止,也未向属地政府和城管执法部门报告。
发现违建当天,城管执法人员就对两户新增违建187平方米予以拆除。11日,夷陵区城管执法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无石山庄小区某物业管理公司罚款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