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吴擒虎)11月2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湖北省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债券核准的批复》,同意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债券不超过30亿元。这是全国首次用于长江大保护的专项债券。
根据批复,该绿色债券所筹资金的15亿元将用于长江宜昌段化工污染治理及园区绿色化改造项目(二期),1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债券期限15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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