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赵文琪、张富波)近两年来,咸丰县以开展纠治“两执四乱”民生实事办理为契机,探索将法治督察全面纳入县委巡察总体布局,构建“巡督同步、信息互通、结果共享”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法治督察权威性和执行力。前不久,咸丰“督巡衔接深度融合”模式,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专题推介。
聚焦机制建设,解决“怎么巡”
咸丰县制定法治建设纳入县委巡察的方案,打通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整改督办等衔接堵点,逐一厘清“谁来干、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的责任链条,确立“巡督同步、信息互通、结果共享”工作基调。
在建强队伍上,咸丰县搭建法治督察人才库,从政法机关和自然资源、发改、审计等部门选拔中层以上业务骨干43人。建立动态抽调机制,已选派19名法治督察专员参与巡察,为联动巡察提供支撑。
围绕全链条协同,咸丰县构建“巡前—巡中—巡后”一体运转机制。巡前“点对点”交底,县委巡察办将被巡察单位名单、日程安排等函告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依法治县办确定法治督察内容,同步纳入巡察总方案;巡中“肩并肩”作战,避免多头检查、重复监督;巡后“实打实”共用,把法治督察发现问题与巡察发现问题一同作为政治任务,做到部署、交办、整改、验收一体化,推动问题整改从“个案纠错”向“政治兜底”深化。
聚焦关键环节,解决“巡什么”
按照应巡尽巡、不留死角原则,咸丰县将全县11个乡镇(区)、73个县直党政部门、3个县属企业、197个村(社区)及其他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全部纳入法治巡察范围,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2025年以来,已对9个县直单位、1个县属企业、53个村(社区)开展巡察,破解以往法治督察“盯重点单位、轻薄弱领域”的短板。
坚持“带题巡察、未巡先查”,咸丰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问题线索前置收集机制。巡察前,向纪检监察、信访、12345热线、复议机构及公安、法院、检察院广泛征集被巡察单位在法治建设领域的信访热点、败诉案件及履职短板;整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被纠错、法治建设年度考核等内部成果,形成法治建设问题线索清单,让法治督察工作专班带着“疑似问题”进驻、揣着“具体线索”走访。2025年以来,收集法治问题线索23条,转化运用率达97%。
在提升巡察准度上,咸丰坚持“共性清单+个性清单”“重点巡察清单+问题线索清单”四维发力。根据被巡察单位职能特点确定个性清单,做到“一单位一方案”。同时,紧盯法治建设关键环节,推行党组(党委)述法报告是否见人见事、法院生效判决是否履行到位等“六个必看”。目前完成的3轮巡察中,发现15个方面98项具体问题。
聚焦结果运用,解决“怎么改”
咸丰健全问题分级反馈机制。巡察过程中,对一般性程序瑕疵等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对行政执法不规范、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等较为严重问题,纳入法治督察专项报告,见人见事见责任。巡察结束后,县委依法治县办会同巡察办向被巡察单位同步反馈意见书,明确整改时限、标准及意见建议。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截至目前,通过联动巡察,共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57件,推动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定、判决5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5人,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9条。
强化跟踪问效。将督察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评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纳入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报告重要内容,优先选取被巡察单位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上述法。同时,咸丰对督察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梳理归类、分析症结,推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领域类案整改,建章立制、正本清源。目前,推动出台县级法治建设领域工作机制4项,相关部门完善工作制度37项。
咸丰县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巩固拓展纠治“两执四乱”民生实事工作成效,深化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衔接融合,打通监督壁垒、凝聚监督合力,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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